长春急救车鸣笛又超车 开到超市竟下来俩人买东西

01.01.2015  08:35

长春急救车鸣笛又超车 开到超市竟下来俩人买东西

长春急救车鸣笛又超车 开到超市竟下来俩人买东西

长春急救车鸣笛又超车 开到超市竟下来俩人买东西

前天晚上,一辆急救车在长春市南湖新村中街附近闪着灯、鸣着笛,呼啸而过……

“都以为车上有危重病人,附近的车赶紧避让,没想到,急救车却停在了超市门口,难道医生为了买东西也开着救护车鸣笛前往?”市民刘先生有些不解。

■市民目击

急救车买东西也鸣笛?

当晚,刘先生驾车在南湖新村中街附近正常行驶。突然,他听到鸣笛声,看到远处一辆急救车由北向南闪着灯开了过来,“那是辆白色金杯救护车,车身上有‘救护’字样,还有急救的标志,当时车速挺快的,一路超了几辆车,前面的车听到警报后,以为车上有危重病人,赶紧避让。”刘先生说。

可救护车开到南湖新村69栋附近一家便利超市门口时,停了下来,车上下来一对中年男女,“两人身穿便装,进了超市,七八分钟后,走出超市,女子拎着两个塑料袋,看上去是日常用品和一箱奶制品,两人进入救护车后,车拐了出去,驶入南湖新村中街后,又鸣着笛、闪着灯快速离开。”刘先生说,他看了下时间———20时15分,又记下了该车车牌号吉AG120H。回到家,他查询到这辆车不是长春急救中心的专用救护车,怀疑是黑救护车。

■急救中心解释

急救车运送患者中途不停车

长春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说,经过查证,吉AG120H不是急救中心的救护车,而且,金杯车在急救中心早已淘汰。目前,长春急救中心是唯一合法正规的院前急救机构,急救车上配备专业的医生和设备,医护人员着医生制服,配有担架员,每一辆急救车都相当于三甲医院的急诊室,能够为患者提供院前急救服务,急救收费是经过发改委等部门审批的。

为应对黑救护车,急救中心规定,中心的救护车转运病人,只从医院到患者家或从医院到医院,中途不得停车,还和相关医院有正规的交接手续。提醒患者,在急救或需要转院时,应选择正规的救护车,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急救中心规定

急救中心的救护车在运送患者时,只从医院到家或在院际之间,中途不得停车,并且和相关医院有正规的交接手续。

警方规定

安装了警灯的车辆非在执行紧急任务并遇有车辆受阻时不得使用,警方将通过电子监控、路面巡查、临检等措施打击违法行为,对特种车辆及其驾驶人加强日常管理,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严禁使用警灯、警报器,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单位答复

当事司机违规 已被开除

昨天,经过查询,停车购物的急救车属于长春市通元出院服务中心所有,车辆还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信息。

中心负责人刘先生听闻此事后,立即进行了调查。“中心的救护车只有运送危重病人,或者去接病人的时候才可以拉警笛,而且医护人员应该着工作服装,不着装的就违反了中心规定。”他说,已经查证,吉AG120H确为中心车辆,当时是去中日联谊医院南湖分院接一名脑血栓患者,途中应患者家属要求,在超市附近停车,家属去超市买了护理老人用的东西。“那个男子是中心的司机,他在出车时没有穿工作服装,已违反规定。对当事司机及担架员进行了开除处理,同时还将通报全体工作人员,注意工作纪律。”对于车辆其他的交通违法信息,中心已经接受了相关处罚。

■警方提醒

特种车非紧急任务禁用警灯

长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公安部交管局曾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保障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特别通行权利,同时要求特种车辆非执行紧急任务时禁用警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救护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申领安装警灯、警报器的,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申请领取使用证的规定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领取审批表,使用警灯的车辆要年检合格、车况良好、无违法记录。未经批准使用警灯、警报器的,交警将当场收缴警灯、警报器,并给予处罚。

新文化记者 赵春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