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商局南关分局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2015年,长春市工商局南关分局积极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努力打造服务民生的新品牌和深度维权的亮点工程,相关做法被长春市局推广。
一是创新理念,强化大维权组织保障。 树立“维权即民生、维权即维稳、维权即服务”的“大维权”理念,切实把消费维权作为继登记注册后的第二个民生服务窗口来建设。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副职具体抓、全员齐抓共管的“全局一盘棋”工作格局,并设立网格化的“布控全覆盖”维权岗位,实现了维权接诉点全覆盖。
二是多措并举,构建内部维权大平台。 由12名党员组成义务维权服务队,并安排两名职工专门负责双休日和节假日的投诉、举报接待,保障了“全天候”维权。探索“接诉筛查→诉案分转→经济违法案件查办”和“诉求归类分析→定向监测→专项整治”两条“诉转案”实现路径,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综合执法职能,加大对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全年共查办“诉转案”案件17件,罚没款19万元。大力实施“公示制、接诉制、约谈制和会商制”,提高了经营者的失信成本和消费者的防范意识,搭建了服务消费者的桥梁,实现了消费纠纷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
三是 广泛发动, 完善协同维权新机制。 协调驻区12家职能部门、55名社区网格长、5家行业组织和30名维权义务监督员,构建“政府主导、消协牵头、工商推动、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格局,拓展了投诉举报渠道,缩短了接诉和维权服务半径。在分局和区法院分别设立联合调解室,由法院直接对调解协议做出确认的民事裁定,实现了“调讼”的深度融合。
四是积极作为,开拓 维权保障新渠道。 采取“调研走访、广泛宣传、选树典型、示范带动、逐步推广”的办法,在41家商超、市场建立了“赔偿先付”制度,建制率达85.4%,目前已有17户商场为24名消费者先行赔付6.8万元,实现了市场主办方与经营者责任连带,消费者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