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妇联表彰“春城杰出女性”

08.03.2020  08:20

  7日,记者从长春市妇联获悉,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妇女弘扬奋斗精神,凝聚巾帼之力,推动长春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长春市妇联决定对“春城杰出女性”给予表彰。

  本次表彰,长春市妇联决定授予于惠舫等10人“春城杰出女性”荣誉称号;授予赵月等12人“创业创新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姜凤霞等12人“乡村振兴巾帼标兵”荣誉称号;授予长春市财政局巾帼志愿服务队等15个集体“巾帼建功标兵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范春月等80人“春城优秀女性”荣誉称号,同时授予“长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授予长春欧亚集团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等30个集体“春城优秀女性集体”荣誉称号,同时授予“长春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长春市妇联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长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全长春市广大妇女向受表彰的女性学习,弘扬当代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与时代同行、为新目标奋斗、在新征程建功。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徐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