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险启动

04.05.2015  12:39

  5月1日起,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正式启动实施,吉大一院等35家专业机构成为照护险首批定点单位。在4月30日举行的授牌活动上,市长姜治莹,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路及省人社厅领导为定点单位授牌。

  医疗照护保险是指对被保险人因为年老、疾病和意外伤残等导致身体上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入住医院或养老机构,接受长期或短期康复、护理时所支付的各种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健康保险。

  去年,我市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建立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的意见,并被确定为全省唯一试点城市。该保险制度今年5月1日起在长春市本级启动,农安县、德惠市、榆树市、双阳区和九台区将在年底前启动实施。目前,我市正积极争取成为该保险制度的国家首批试点城市。

  经过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申请,通过专家组审查考核,吉大一院等20家医疗服务机构,市社会福利院等15家养老保险服务机构被确定为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定点单位。

  王路表示,照护保险制度作为全新的社会保障项目,重点是如何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坚持深化改革、服务群众、协调推进的原则,把这项制度纳入全市深化改革的整体规划,深入推进、稳步实施。要通过不同载体、不同方式,深入宣传解读照护保险制度的相关待遇政策,保证新制度进社区、进家庭、入民心。要以照护保险制度的实施为契机,引导各级各类护理机构加强医疗能力建设和护理能力建设。  (记者杨宝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