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声环境功能区域划分初稿预计8月底出炉

02.08.2015  08:13

为有效防治市民反映强烈的环境噪声污染,营造宁静舒适的人居环境,日前,长春市将全面启动新一轮环境噪声功能区划调整工作。

 

由长春市环保局牵头,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用地现状、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特点和各区县噪声现状及相关规定,将对本市声环境功能区域的划分进行重新修订调整。调整方案由长春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承担,初稿预计于8月底完成。

 

长春市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是在2006年1月1日发布实施的。伴随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扩大,部分区域功能区性质的改变,新建成的“两横三纵”高架快速路加密了原有的交通路网,一些原有工业区规划调整为商业居住混合区,农村用地调整为商业居住混合区等,致使现有的声环境功能区布局不能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声环境管理的要求。

 

此次调整将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中交通干线的定义,对各类交通干线的长度、条数、名称等信息重新进行确定,填补新增加的交通干线,调整新扩建的交通干线。补充新增加的高新区、九台区等地区的区划,调整长春西站等地区的区划。

 

目前,长春市环保局已委托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制定项目的研究方案及声环境质量现场监测方案,已对各县市区完成技术业务培训,并开始组织开展功能区噪声、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现场监测、普查评价工作,计划9月份完成汇总分析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