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表决通过

01.09.2018  12:02

  8月31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万成,副主任王明德、甘琳,秘书长吴强及常委会委员共43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凝主持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

  钱万成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指出,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视察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视察组的工作,一致赞成视察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步工作提出要求。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根据分组审议意见,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市中法和市检察院研究办理。

  主任会议认为,上半年,长春市进一步巩固了近年来争先进位的良好态势,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全部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增速在东北四市居首位,各项社会事业均取得积极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体现了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责任担当,成绩来之不易。市中法狠抓队伍建设,严格要求,严肃办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市检察院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主任会议强调,在新形势下,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坚定信心,应对挑战,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部署以及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工作安排,按照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算等各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巩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市中法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法官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建设,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市检察院要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为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群众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春市本级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了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副市长周贺,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程凤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记者周源)

  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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