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举办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颁奖礼

15.12.2014  13:18

 

为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由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法学会共同主办以“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光辉”为主题的长春首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于12月1日,在长春电视台隆重举行。活动现场揭晓了长春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结果并播放了人物事迹短片,丁树达等10人被评选为我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王哲等10人获得长春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振华,市人大副主任龙华,副市长李祥,市政协副主席崔国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长春电视台台长张鸣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梁国超,市司法局局长张洪彬等领导出席活动并为获奖者颁发奖杯。活动于8月份启动,经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群众举荐,逐级推报、筛选和评审,产生了61名初评候选人,并确定了20名入围人选。通过近10万市民的网络投票,评审机构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无记名投票等环节,最终确定了长春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获得者。这些获奖人物涵盖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领域,事迹突出、公信度高和社会影响面大,具有较强的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通过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了法治道德楷模,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律信仰、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局法制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