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一名“的哥”以身试法 酒后驾车被查

16.05.2018  10:01

  本报讯 14日,一名“的哥”开出租车营运时,竟然还敢饮酒,他的这种不顾乘客安全的行为,被执勤民警抓了个正着。

  14日10时30分许,市交警支队宽城大队8网格网格长王志带领民警任彦江等人在长白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出租车沿长白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存在违法行为,于是上前纠正,驾驶员张某满身酒气,有酒驾嫌疑,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数值为2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的哥”张某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

  (记者 袁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