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学生小学毕业读中专 念完三年却没有毕业证
相比中考、高考这些“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的入学考试,中专、大专入学条件相对宽松,经过两到三年的学习,又能学到一门甚至多门谋生的技能,这也使中专、大专等职业培训学校,越来越受到学生们的欢迎,2010年,姜女士便为女儿选择了一所中专学校,按照学业进度,2013年6月毕业,但姜女士说,女儿至今仍未拿到毕业证。
2010年,姜女士的女儿开始到“长春民族艺术学校”读中专,学习拉丁舞专业,按照规定,进入中专读书的学生,必须为初中毕业,也就是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后,才可自主选择学校类型,但姜女士的女儿与其他中专生不同的是,2010年进入这所中专学校时,刚刚小学毕业。
姜女士说,女儿小学毕业后,学习成绩不算太好,再加上女儿在拉丁舞方面有些特长,看到“长春民族艺术学校”的招生宣传,她便将孩子送到这里。当初,学校的一位孙校长曾答应过,说孩子小毕业上中专也没问题,日后学籍的事儿可以再解决。读了三年,2013年6月,孩子学期已满,可直到快毕业时,姜女士才得知,女儿根本没有学籍,而且办不了毕业证。
为此,姜女士多次找到学校。却被告知,女儿当年入学时的孙校长已经离开,不再担任学校法人,2013年初,学校由一位李校长接手,姜女士女儿入学时,对于学籍和毕业证书的问题,校方是否做过何种承诺,已无从考证。现在姜女士也联系不上之前的那位孙校长,她认为,如果女儿实在没法拿到毕业证,那么,学校也应该把三年的学费退回来。
姜女士手中,保存着两张女儿交学杂费的收据,票据显示,每年学杂费为10493元,三年费用共计三万多元。姜女士说,2013年6月,女儿本应从“长春民族艺术学校”毕业,却没有拿到毕业证书,她只好又将女儿送到了另一所中专类学校读书,这期间,自己多次找到现任“长春民族艺术学校”李校长,协商退费问题,但始终没有解决。
12号上午,记者来到长春民族艺术学校,教务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姜女士女儿的情况,他们并不清楚,在长春市教育局民办学校管理处办公室,记者见到了学校的李校长,他表示,按照国家规定,小学毕业生是不能直接报考中专类职业学校的,自己是2013年初接管的学校,2010年姜女士女儿是如何办理的入学?当时的孙校长是否做出过何种承诺,他也不清楚。
李校长表示,学校原来的孙校长,自己也无法联系。2013年,姜女士女儿的年龄达到了中专注册学籍的标准,自己也曾与姜女士进行过沟通,可以在那时为孩子办学籍,但姜女士一直坚持女儿不在学校继续就读,并要求退还三年学杂费,这件事情,便一直没有解决,自己接手长春民族艺术学校后,清退了40多名与姜女士女儿情况类似的学生。
对于此事,律师表示,如果姜女士认为,当初女儿入学时,学校存在欺诈行为,可以举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由于学校法人发生变更,起诉的主体应为孩子入学时的原学校法人。但双方都有责任,如何划分,由法院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