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国企混改实现新突破
作为全市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之一的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自2016年正式启动以来,坚持以加快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为目标,按照依法依规、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循序渐进的原则,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稳妥推进二、三级竞争类子企业围绕增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实践中探索方法、总结经验,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维鸿东光:战略投资者重在“战略”
长春维鸿东光电子器材有限公司自2008年以来,始终处于微利、微亏状态,年主营业务收入一直在3000万元左右徘徊。近年来,由于资金、产品研发、市场营销、人才管理等方面存在差距和不足,“维鸿东光”在与主要竞争对手的竞争中逐渐处于下风。
2016年,市国资委果断决定将其列入混改试点,维鸿东光母公司——长春国投公司决定通过引入民营资本性质的战略投资者,对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造。
维鸿东光最终和北京江宇嘉明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不仅充实了公司资金实力,优化了现金流,为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还在人事薪酬管理、市场营销、产品研发、人才引进等方面进行了体制机制变革,企业很快焕发出新的活力。
借助战略投资者在市场销售渠道、产品研发等方面的优势资源,维鸿东光迅速发展起来,一年间开发新客户47户,产品还成功销往俄罗斯和乌克兰,今年外贸出口额有望达到800万元。
在此基础上,企业又引进了新设备和人才,战略投资者在其他方面的资源和经验也将逐渐整合到企业中来,企业混改首战告捷。
通过指导、参与维鸿东光的混改,市国资委进一步明确,国企混改不能唯资金是举,引进战略投资者的重点不仅在于“投资”、引进资本,还要引进“战略”,即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奖励机制、市场营销渠道和方式,以弥补差距,唯有如此,才能做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吸收差异为“混”所用,变差距为优势,实现共同发展。
长发建筑:三个“第一次”确保混改在阳光下进行
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关键是要确保公开透明。
我市在推动改革试点单位——长发建筑产业化公司的混改工作中,就在公开透明方面创造了三个“第一次”:第一次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项目战略投资合作伙伴征集的公开挂牌操作;第一次聘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进行路径设计和指导;第一次全角度全面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进展,有效保证混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和阳光运作。
这三个“第一次”从依法依规、审慎实施的操作层面,为企业发展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丰富的外部资源,通过公开透明引进社会资本,企业实现了股权的多元化,壮大了实力,提高了综合竞争力,收到了“一混多赢”的效果。
混改后成立的吉林省津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中长发建筑产业化公司以100%股权作价出资,持股48.98%)充分发挥股权结构优势,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经营市场化、管理高效化、决策科学化”的组织管理体系。
目前公司项目已经建成,今年将实现第一批产品投产,2018年正式投产运营,达到目标产能的80%,年产预制构件11万立方米,2019年实现目标产量的100%,年产15万立方米预制构件,到2020年扩建后,年产预制构件将达到30万立方米,实现产值12亿元,并力争在同年实现创业板上市。
国企混改:搞活机制,优势互补,增强活力
两家试点企业混改成功,为我市国有企业混改工作积累了经验。
在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混改工作中,我市将坚持做到在战略投资者选择上优中选优,不搞“拉郎配”,宜改则改,稳妥操作,稳步推进10户具备改革条件的市属竞争性二、三级子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差异中寻找机遇,让差距变优势,引入民营企业合作者,通过民企股东和国企股东在股本上的“1+1=2”,实现企业在决策指挥、管理运营、人才技术、市场营销渠道和利润效益上的“1+1>2”;在过程中做到公开透明,严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股权和资产的转让一律在具备资质的交易市场公开融资、公开转让,面向社会所有企业公开、公平、公正地交易。
市国资委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大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搞活机制,优势互补,增强活力和竞争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本与非公资本错位竞争、共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