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部门开展集中夜查行动
1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8日19时30分至21时30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集中夜查行动,共查获酒驾7件,醉驾2件,机动车违法处罚462件,大货车违法处罚360件,其中涉牌涉证13件。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一鸣介绍,此次集中夜查行动中,长春交警共出动463名警力,112台警车,公路重点查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中型以上货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公路所有交警执法站和超限检测站全部开展路检路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中型以上货车逢车必检,检查登记情况要全部录入集成指挥平台。
城市道路重点查处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闯红灯、假牌套牌。突出对宾馆、饭店、歌厅、酒吧、餐饮大排档等周边道路,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以及城郊接合部等重点部位管控,设立临时执勤执法点,严查严处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
当日19时30分,在人民大街与北京大街交会处,宽城区交警大队民警在路口对等红灯的车辆逐一进行例行检查。
19时45分,一辆黑色丰田越野车在黄灯闪烁时没有减速,直到红灯亮起后,才越过停止线停下了车。民警上前检查发现,驾驶员没有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而且没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对这名驾驶员没带驾驶证和越过停止线停车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对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未随车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依法分别处以罚款50元和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
20时25分,还是在这个路口,民警在对一辆白色丰田越野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酒驾嫌疑。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他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40毫克。可是,这名驾驶员却称自己没有喝酒,质疑民警的执法。在征得这名驾驶员的同意后,民警带他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据执法民警介绍,“如果检测数值超过20小于80的话,他就属于饮酒驾车,将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吊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如果检测数值超过80,他就属于醉酒驾车,将构成危险驾驶罪,会面临拘役1至6个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