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院出台工作意见 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保障

24.06.2016  03:21
  新华网长春6月23日电(杨嵩男 通讯员 张玉卓 王长安)6月16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制定出台《关于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该《意见》立足长春实际和法院审判职能,提出了三大项16条具体服务措施,覆盖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旨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优化精准脱贫攻坚法治环境,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要求,依法审理涉扶贫开发刑事案件,精准打击妨碍脱贫攻坚的各类犯罪行为。依法审理涉扶贫开发民商事案件,精准维护贫困群众民生权益。妥善审理扶贫特惠信用贷款、金融小额贷款、民间借贷以及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借贷合同纠纷等案件,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流向贫困村,支持和促进金融扶贫机制创新。依法审理涉扶贫产业发展纠纷案件,精准鼓励和支持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依法审理涉扶贫开发行政案件,精准保障国家扶贫政策有效落实。依法审理涉扶贫开发环保案件,精准保护贫困村生态环境。依法审理扶贫开发过程中城乡结构调整引发的各类案件,精准助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改进执行工作方式方法,精准解决涉扶贫开发案件执行难题。健全便民诉讼服务举措,精准满足贫困群众司法需求。开辟涉扶贫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建设,结合贫困村特点,实行涉扶贫案件专项立案、上门立案、远程开庭、巡回审判等便民诉讼措施,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此外,针对扶贫工作中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等问题,长春中院建立扶贫数据平台。数据平台囊括贫困户基本信息、贫困人口管理、扶贫日志、扶贫进度等六大方面49项内容。长春中院派出64名中层干部对208户贫困户逐户定人包保,每名包保责任人可以通过数据平台及时掌握扶贫工作的进展和动态,了解包保贫困户的脱贫状态。建立扶贫管理系统数据平台,一方面能够对贫困人口的分布状况、致贫原因、帮扶情况、脱贫进度等做到精准把握。另一方面,通过数据对比分析与综合评估,对扶贫工作进行实时观测和动态监测,找准脱贫的主体和关键,确保扶贫项目精准、科学合理。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