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居民家供暖不行不到15℃ 在家要穿羽绒服

06.12.2014  08:32

随着冬季的来临,家中供暖成为居民首要关心的问题。昨日上午,家住长春市美景天城小区的李先生面对最高温度仅有17℃的地热,唉声叹气。由于屋内供热不足,今年50多岁的他每天不得不在家中穿羽绒服过日子。“冬天屋内温度太低了,均温达不到15℃。”

温度太低 室内均温不到15℃

李先生说,家中地热不热的情况是从11月30日开始的。“刚开始的时候,还没太注意,后来感觉屋里越来越冷了。”李先生说,家中晚上最低室温仅有12℃,白天稍微暖和一些,室内温度能达到17℃。由于室内温度过低,今年50多岁的他在家只好穿上羽绒服过日子。

“你说孩子上学回家写作业,每次看到孩子手都冻僵了,大人心里能好受吗?”李先生心疼地说,家里的房子在80平方米左右,供暖费也没有少交。这种情况持续了5天,一直无人解决。

李先生曾多次拨打长春供热集团电话,但一直打不通。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好来到长春供热集团讨个说法,但工作人员表示,供热温度之所以上不去,是因为电厂温度不够。随后,李先生又来到负责供电的马家村长春国电龙华热电一厂。在热电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李先生查看了供热的测量表,发现该处供热正常。那么,供热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对此,记者拨打长春市供热集团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因供热的相关部门联系不上,昨日16时许,记者只好拨打了长春市12345市长公开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将此事上报,争取早日帮忙解决。

温度不达标 可向物业寻求帮助

针对冬季室温不达标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吉林国洋律师事务所孙喜春律师。孙律师表示,供热有问题,首先要找供热公司解决。如果问题确实存在,一周时间内基本就解决差不多了,如果还不热,就要测温维权了。

据了解,国家规定城市及县城区供热标准是18℃以上。如果室内的温度不达标,应首先向供热单位反映。供热单位应联系投诉人并到现场检查处理,保证供热达标。接到测温申请后,供热单位应于4小时内入户测温(居民用户另有约定除外)。在申请期间,居民也可向所在小区物业寻求帮助,检查室温不达标的因素。

用户提出测温申请后,供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测温的、未联系到供热单位的,可向社区公用事业专干或所在区的供热主管部门反映,社区公用事业专干或区供热主管部门接访后,应协调供热单位查明原因,尽快改进,并委托专业人员到户测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