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实现开门红
2017年,长岭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职务犯罪检察,突出办案工作“早抓、抓早”,做到提前谋划、精心安排、措施得力。今年以来,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9件2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件4人,渎职侵权案件16件25人,大案17件17人,实现了反贪、反渎工作双双“开门红”。
领导重视,为办案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长岭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研究制定了2017年度职务犯罪侦查立案计划。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主管检察长和部长全程指导,与职检部办案人员一起制定案件侦办策略,分析案情和论证证据情况。
抓住专项,依靠线索确定侦查方向
长岭县检察院积极梳理清查在手线索,按照发案领域安排线索摸查任务,进一步加快了线索摸排、梳理、初查的进度。一是紧盯“三农”项目,排查涉农案件领域线索,立案购置农机补贴滥用职权案件1件10人、泥草房改造补贴贪污案件1件2人;二是针对林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把办案触角延深到森林环境保护领域,立案查处玩忽职守案件15件15人。
强化初查,高效快速突破案件
长岭县检察在扎实初查基础上,做到查办案件快、准、狠,确保效果最大化。一是办案中注重各种证据材料的收集工作。办案组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调取证据对案件进行佐证,确保案件材料无遗漏。二是办案中坚持选准突破口,集中优势兵力,快攻巧破。在查办姚某玩忽职守案中,办案人凭借先期掌握大量证据的优势,精心制定审讯方案,以证促供,使其彻底交代犯罪事实。
加强指导,保证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
松原市检察院坚持区域指导与个案指导相结合,选派骨干力量到长岭县院对案件查办工作进行指导,确定侦查方向,制定侦查谋略,对适用法律、办案安全、规范执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益等各个方面精心指导,有力保证了案件查办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