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物价部门:去年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投诉集中

13.03.2018  14:42

  12日,长春晚报记者从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了解到,2017年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2517件,较上年度减少748件,降幅22.9%;受理价格咨询3701件,较上年度增加1557件,增幅72.6%。针对群众举报、投诉、咨询的价格问题,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截至年底,受理的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回馈率98.37%,满意度98.29%,实施经济制裁5.6万元,退还消费者102.344万元。

  在价格举报投诉中,停车服务收费问题投诉比较集中。全年共受理此类举报投诉828件,较上年度减少453件,降幅35.4%,占举报投诉受理总量的32.9%,较上年度降低6.3个百分点。全年共受理此类咨询783件,较上年度增加236件,增幅11%,占咨询受理总量的21.2 %,与上年度持平。举报投诉的主要问题:个人私设停车场收费、违规占据路边公共停车泊位收费;部分停车服务企业扩大审批区域范围收费;部分停车场明码标价不规范;个别公共服务机构配套建设的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未通过政府审批收取停车费。举报投诉较为集中的地点是自强街吉大二院附近、重庆路与大经路交会处、光复路与亚泰大街交会处等区域。

  同时,物业服务及房地产收费问题投诉也比较多。全年共受理此类举报投诉641件,较上年度减少216件,降幅25.2%,占举报投诉受理总量的25.5%,较上年度降低0.75个百分点。全年共受理此类咨询425件,较上年度增加37件,增幅9.5%,占咨询受理总量的11.5%,较上年度降低6.6个百分点。举报投诉的主要问题: 物业公司未征求业主意见或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单方面提高物业费标准;擅自提高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装修出入证费;强行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等。被举报投诉较多的是高新区、汽开区和经开区等辖区内楼盘及物业服务企业。

  其次就是交通运输收费问题的投诉,全年共受理此类举报投诉239件,较上年度减少52件,降幅17.9%,占举报投诉受理总量的9.5%,较上年度增加0.6个百分点。全年共受理此类咨询459件,较上年度增加170件,增幅58.8%,占咨询受理总量的12.4%,较上年度增加45.3个百分点。举报投诉的主要问题:个别民营公交公司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许可,以道路改造导致运营线路变更延长为由,擅自提高区间票价;重大节日、各类展会期间个别线路公交擅自提高票价等。举报投诉较为集中的是长春站至北环城路、乐群街至三道和卫星广场至永春镇等公交线路。

  另外,供热价格及收费问题投诉相对集中。全年共受理此类举报投诉136件,较上年度减少58件,降幅29.9%,占举报投诉受理总量的5.4%,较上年度减少0.5个百分点。全年共受理此类咨询338件,较上年度增加135件,增幅66.5%,占咨询受理总量的9.1%,较上年度降低0.1个百分点。投诉的主要问题:供热单位不按规定收取供热管网建设费;向已停止用热又申请恢复用热的用户收取全额热费;开发商向新办理入住手续申请不用热的用户收取全额热费;10月25日后交房仍收取全额热费等。举报投诉热点为负责高新区、汽开区等新建住宅供热企业或接受委托收取热费的物业公司。

  长春晚报记者 祝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