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部署推动全省物业治理专项工作

08.06.2021  19:20

 

      6月3日,省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在省政府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视频会议,专题解读《物业治理三年工作计划》、《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工作规则》等文件,推动部署全省物业治理工作。韩福春副省长出席并做重要讲话,会议由省住建厅孙众志厅长主持。省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各市(州)、县(市)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成员共计约1200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党中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工作。去年7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春市宽城区团山街道长山花园社区视察时指出,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要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这个根基。提高社区治理效能,关键是加强党的领导。物业治理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俊海书记明确要求全面实施物业治理专项行动,加快构建物业治理体系,着力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服务问题。韩俊省长深入基层调研时多次强调,要不断提升基层治理和物业服务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物业管理和信访问题,精准施策、对症下药,积极构建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

会议指出,物业治理工作中必须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落实落细各项重点任务。 要坚持党建引领。 以“红心物业”建设为重点,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推动物业项目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与社区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构建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 要提升服务水平。 落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规范与质量考核体系,实行“红黑榜”制度。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公布物业服务指导价格。积极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 要强化法治保障。 吉林省物业条例》已通过了省人大审议,近期将颁布实施。要针对不同主体,分层分类开展条例的宣传解读工作,开展政策法规培训,为物业治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要下移工作重心。 推动执法进小区,明确规划、城管、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清单,建立执法部门常态化巡查机制。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向社区延伸,畅通物业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做到“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形成“投诉处理-结果跟踪-意见反馈”的工作闭环。 要加强行业监管。 落实街道社区属地管理职责,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履行职责。建立物业服务信用管理制度,对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推进市场化专业化物业管理,暂时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通过居民自管、街道社区兜底代管等方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会议要求,各地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各方参与,把物业治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着力破解难题。省住建厅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对各地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供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省住建厅适时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对各地物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广泛运用多种媒体,深入解读物业治理相关政策文件,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