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块菌》等4项国家标准和《食用菌制品 第1部分 速冻品》供销合作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供销厅函科字〔20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总社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国食用菌协会及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综合[2011]66号、国标委综合[2011]82号、国标委综合[2013]90号文件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供销厅函科字[2013]9号文件要求,由总社昆明食用菌研究所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块菌》(计划编号:20111277-T-442)、《茶树菇》(计划编号:20131319-T-442 )、《金针菇菌种》(计划编号:20112160-T-442 )、《猴头菇》(计划编号: 20131539-T-442)4项国家标准和《食用菌制品 第1部分 速冻品》(计划编号:2013GH-1-007)供销合作行业标准,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标准公开透明、科学有效,现决定在系统内外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好征求意见工作,按时将《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回函单》、《供销合作行业标准征求意见回函单》寄送至指定通讯地址。
标准征求意见稿同时在中国供销合作网(网址: http://www.chinacoop.gov.cn )上公布,亦请社会各界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总社科技教育部标准质量处:彭涛 010-66050700。
总社昆明食用菌研究所:
李洁实、董娇,0871-65113324 ,0871-65113324(Fax),15825256650,15912533124, [email protected] 。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政教路14号昆明食用菌研究所(650223)。
附件:( 下载全部 )
1、《块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2、《茶树菇》(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3、《金针菇菌种》(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4、《猴头菇》(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5、《食用菌制品 第1部分 速冻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