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选派部分法官到中基层法院挂职锻炼

15.04.2017  01:32
  4月14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下派挂职锻炼法官对接会,对选派到全省部分中基层法院挂职锻炼的法官进行对接并集体谈话,为省法院2017年度开展上下级法院互派法官挂职锻炼工作拉开帷幕。

  据了解,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度开展上下级法院互派法官挂职锻炼工作方案》安排,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选派省法院涉诉信访局信访二处、再审立案一庭、再审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审监一庭的法官到长春、吉林、延边、通化、松原等地区的中基层法院挂职锻炼,拟任党组成员、副院长或院长助理职务,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此次选派的法官均为省法院审判业务能力突出的员额内法官,年龄均在40周岁以下,具有法律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对接会上,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晓丹代表院党组对挂职锻炼法官进行了集体谈话,要求挂职锻炼法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顾大局,摆正位置,明确职责,紧紧围绕党组部署要求开展工作,扎实履行好挂职锻炼岗位的工作职责,确保完成挂职锻炼任务。

  实施上下级法院互派法官挂职锻炼,旨在加大优秀中青年法官的培养力度,提高司法能力,拓宽工作视野,增加实践经验和深入基层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全面提升法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年初以来,省法院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干部培养和交流锻炼工作,研究制定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度开展上下级法院互派法官挂职锻炼工作方案》,依据这个方案,年度内全省三级法院将选派100名法官在全省法院进行上挂下派锻炼。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