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实行责任链倒查追究

23.03.2015  11:21

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的《2015年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对于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要实行责任链的倒查和追究,对重大环境违法问题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而不报告或者不处理的,按失职渎职严肃问责查处。

 

严打”和往年有本质性区别

 

2015年《要点》发布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后不久,同时,2015年的《要点》是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说,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赋予了环保部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和行政拘留等新权限。可以预期,2015年的“严打”,将和以往年份具有本质性区别。

 

要点》要求,要敢于碰硬执法,用对、用好、用足赋予的执法手段,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企业。对于敢于严格执法、依法严查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鼓励。此外,《要点》分别对直接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均提出了问责要求。

 

要点》还首次提出,对于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惩重处,并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责任。该负责人强调,这里的“单位和个人”,并非仅指环境监察机构和环境监察人员,也包含其他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