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通报两起公车私用问题 一保健所所长受警告处分

02.04.2016  10:13

  今年以来,省、市纪委继续保持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抓住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现将两起公车私用问题通报如下。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聘用人员刘海洋公车违规停放问题。2016年1月20日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计委)办公室聘用司机刘海洋下班后,驾驶公务用车(吉C97308)在宏信莱茵河畔小区某饭店门前停放。经市卫计委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市卫计委原办公室主任于大军党内警告处分,解除刘海洋劳动合同关系,予以辞退。

  市教育局卫生保健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朱环宇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1日上午9时许,朱环宇驾驶公车(吉C1P501)到铁西区南河社区乒乓球馆打乒乓球,下午14时43分许,朱环宇驾驶该车回家。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朱环宇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责令市卫计委、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派驻纪检机构负责人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着力抓常、抓细、抓长,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认认真真地执行好相关规定和要求,要勤提醒、勤监督、勤落实,做到把问题遏制在初起之时。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纪委有关要求,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做到令行禁止。

  “清明”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重点查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问题。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要落实“一案双查”,对因履责不力导致出现违纪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中共四平市纪委

  四平市监察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