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13.10.2017  15:54

通化市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民族领域的先进典型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在通化日报刊物上开辟了“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系列宣传,宣传民族领域先进典型。二是举办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少数民族专场文艺演出”。三是印制宣传单20000份,向广大市民发放,大力宣传党的民族优惠政策和民族常识。四是筹措资金2万元资助了20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充分体现了党对少数民族的特殊关爱。五是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清真食品市场秩序专项整顿活动,确保清真食品的饮食安全。

      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民族领域的团结和谐稳定。(通化市民委  王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