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加强银行金融业安全防范工作

25.12.2014  11:56

  通化市公安局以“四项措施”全面加强银行金融业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控针对银行实施侵财性案件的发生。

  强化自查自纠,深入剖析自身问题。该局联合市银监部门,于今年11月组织全市金融单位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工作,并下达限期自查自纠工作通知书,要求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提前加以整改,有利于后期工作的开展。

  强化检查整改,快速化解隐患、堵塞漏洞。该局联合消防、银监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各银行、网点、分理处开展全面督导检查。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对照检查;以安全防范、消防为侧重点开展重点检查;针对乡镇银行分理处开展随机抽查。整个检查过程检查组严格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共检查各银行、网点、分理处12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安全防范水平。该局联合消防、银监等部门举办安防培训班,通过培训有效提高全市银行业自身安全防范水平。

  强化沟通服务,及时解决安全隐患。针对发生的防盗门锁安全等级不够、消防设施老旧、摄像头不清晰等问题,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与各银行单位安保责任人建立了QQ群微信群,实时开展安全工作交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能够及时把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