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昌分局扎实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分局始终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地制宜推出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措施,有力地促进了警民和谐。
坚持工作的主动性,促进警民鱼水情深。该分局精心组织全局民警深入学校、社区、村屯、企业,以征求意见建议为主,以警情通报、法制宣传、上门服务、警民联欢等形式为辅的“警民恳谈”活动,准确把握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切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及时疏通警民联系渠道,消除阻碍警民联系的障碍,近距离地贴近人民群众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坚持工作的及时性,进一步拉进警民距离。分局严格执行民警在接到群众报警和指挥中心指令后“白天在3分钟、夜间在5分钟内必须出警”的规定,确保群众在第一时间看到公安民警的身影;公安机关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突发事件处置联动机制,有突发事件或有案件发生,都做到全警行动,警种协同,齐心协力地开展案件查处,从而提高处置速度;民警到达现场后在全力保护好现场的同时,进一步缩短伤亡案件查处时间,有效避免因抢救、施救不及时、不到位而加大损害后果的问题发生;民警在对经办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时,按照“执法为民”的总要求,尽力周祥地开展工作,尽可能减少打扰群众的次数及时间,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让广大群众真切感知到公安机关敬业为民的真心,使警民更加贴心。
坚持工作的实效性,树立为民服务新气象。着力处置好每一起警情,做到处置每一起警情都要心怀百姓;着力用心侦破每一起案件,无论案件大小,都竭尽全力破案,把群众的损失降到最小,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公安机关真正是“为民所安”;坚持用典型引路,精心营造“温馨警务”,努力打造工作亮点,全面地提高民警的文明素质和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激发了全体民警服务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让群众从优质高效的工作中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新变化和为民服务的新气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扬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