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消防培训

23.12.2014  14:40

本网辽源讯 21日,辽源市组织召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警示教育培训大会。辽源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警务指挥部、督察、巡防、治安支队和市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市区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宾馆、洗浴中心、饭店、商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单位的全体员工,养老院、福利中心等单位的服务人员共计7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河南长垣县皇冠KTV“12.15”火灾等近年来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共同学习了消火栓和灭火器使用方法、如何逃生自救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方法,了解吸烟乱丢烟头和堵塞安全通道行为的危害性。

辽源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赵卫星对如何做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工作提出了要求。要突出工作重点。要按照省厅工作要求,做到“一通二易三拆四用五会”。要查看本单位安全出口数量及通畅程度,有无锁闭及防火门损坏的问题;要确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否储存在安全的地方;要确保单位不采用典型易燃可燃的装修材料、拆除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坚决做到不吸烟动火,不私拉乱接电线和违规电焊,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会管理消防安全、会查看和使用单位消防器材、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报警、会引导逃生。

要贯彻“七个一律”。各单位要依据消防法律的要求,在圣诞元旦等节日来临之际,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放在首位,避免火灾的发生,密切配合好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的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在开展检查的过程中也要严格执行“七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凡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瘫痪,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严重封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违规燃放烟花、焰火,或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使用电热膜作为汗蒸房供热设备、在公共娱乐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行为,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或临时查封,对相关责任人行政拘留。(记者 孙海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