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采取新举措贯彻落实“三十项措施”

21.06.2016  15:51

  辉南县公安局在贯彻落实《吉林省公安机关激发社会创造创新活力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三十项措施》过程中积极开展回头查、回头看活动,不断采取新举措坚持高效服务,重拳打击涉企经济犯罪。  

  上门服务,全力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推行领导和民警定点联系企业制度,每名民警联系一家企业,每月最少上门走访一次,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业务服务,听取企业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企业提高防范经济犯罪侵害、抵御涉法经营风险的能力。  

  强化打击,严厉惩处侵害企业违法犯罪。以强化延伸服务和快速反应为基础,从保护企业发展的切身利益出发,组织开展打击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一系列涉企犯罪活动,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快侦快破,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侦查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创新举措,实行可防性案件“一案一建议”。密切关注涉企经济犯罪的发展方向和规律特点,及时发布经济领域犯罪苗头性、趋势性预警,从源头上开展防范。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职务侵占、商业贿赂、金融诈骗等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或办结后,针对企业在财务管理、经营销售等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向被害单位提出防范建议,帮助和敦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