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润发超市月饼俩日期 超市不负责也不赔偿

21.09.2016  21:08

中秋节期间,市民刘先生买了两盒月饼,打算送给朋友。可回到家一细看,刘先生却发现,这月饼的生产日期,有猫腻。

中秋节前夕,刘先生到大润发超市选购月饼,一圈逛下来后,刘先生对一套278元的广式帝辉月饼礼盒情有独钟,便花了556元买了两盒。月饼买回家,刘先生仔细端详,正准备馈赠亲友,却发现了问题。

刘先生说,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是2016年8月23日,但是后面有个不干胶,揭开之后发现是两个不同的生产日期。

一盒月饼竟有两个生产日期?盒子上打印的是8月1号,而后贴上的不干胶上打印的是8月23号,日期相差22天。

记者注意到,这盒帝辉月饼由香港益昇食品有限公司出品,每块月饼的分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而盒子外后贴的不干胶样式与盒体自带的花纹一致,若不是仔细观察,很难察觉是后贴的。保质期一栏中标有60天。也就是说两个生产日期,均在保质期范围内。虽然月饼并没有过期,但刘先生这心里不太得劲儿,他就想知道,这两个日期到底哪个是真的,一盒月饼为何有两个生产日期呢?于是他找到了超市。

刘先生说,虽然后贴上去的日期也在保质期内,但他对于这盒月饼的品质已失去了信心。刘先生向超市方面提出了十倍赔偿的要求,超市没有接受。19号上午,记者来到了大润发超市,一位负责人表示,刘先生的两盒月饼的确是购于本店,为何会有两个生产日期,他们也不清楚。

超市负责人表示,超市内所经营的商品,都是有沈阳总公司统一采购,超市只负责销售,至于产品质量问题,应有厂家方面处理,超市不予负责也不会赔偿。20分钟后,超市找来了月饼厂商驻 长春 的分销商。对方表示,这是厂家的行为,内部质量没有问题,他认为消费者不应该把它揭下来。

记者试图按照包装上的电话联系月饼的出品公司,但电话无法接通。消费者找到超市,超市推给长春分销商,分销商又推到了厂家。一圈下来,没人能对两个日期的原因给予解答说明。对此,记者咨询了长春市消费者协会。钟萍秘书长表示,刘先生遇到的情况要进一步调查,关键点在于是谁将不干胶后贴上的,又是什么原因要更改生产日期。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商家则应对消费者给予商品价款10倍的赔偿,但刘先生买到的月饼并没有过期,符合食品安全条件,因此,他主张10倍赔偿很难得到法律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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