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 业主调查:账实核对挖出房企隐匿收入
按照举报线索,检查人员对D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检查。面对企业账目不全、调查对象不配合等困难,检查人员锲而不舍,结合第三方信息还原企业经营“轨迹”、彻查项目业主信息,最终锁定了企业的违法事实。
最近,吉林省吉林市地税局根据举报线索,对D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核查,通过账目核查、实地业主调查等多种方式,查实该企业通过销售收入不入账方式逃避纳税,该局依法对其作出补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及罚款674.6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该案已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多路出击核查举报线索
2015年6月,吉林市地税局接到举报信息称,吉林市D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住宅小区项目时,涉嫌取得销售收入不入账、不申报缴纳税款等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吉林市地税局十分重视,迅速立案,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案组,对该案实施调查。
D房产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注册资金303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了解,该公司实为冯某、赵某、姜某三人合伙专为开发吉林市某小区项目而成立,企业负责人为冯某。
在对D公司正式实施检查前,专案组仔细研究制订了检查预案,决定采取多路出击的方式对D企业实施核查:彻查纳税人账簿凭证,对其账载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从中查找疑点;延伸取证范围,核查企业房产开发相关信息,并与其涉税信息进行比对;对开发项目逐户实地调查,通过账实核对查找违法信息。
为取得开发项目完整资料,专案组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了全方位调查取证,从市发改委取得了该小区项目开发立项有关资料;从国土局取得了该项目开发拿地审批手续;从住建局取得了企业开发项目房屋规划设计图纸等诸多信息,夯实了基础证据。
此外,针对D公司开发项目绝大部分已基本完工的实际情况,考虑到案件当事人有可能不在本地,会给案件调查带来一定困难,吉林市地税局与住建、国土、公安等部门沟通建立了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办案合力,为后期案件突破创造了条件。
实地查证确认隐匿收入
外围调查结束后,案件调查进入实质性查账阶段。但该企业表示,由于会计核算软件加密设备因故损毁,此后未继续记账,也未打印纸质账簿,因此仅存有部分记账凭证等资料。针对这种情况,专案组决定根据该企业提供的凭证资料,制作相应年度的科目汇总表,以此还原D公司经营“轨迹”。经过对外围信息、项目凭证资料、综合征管系统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检查人员了解到,D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2.68万平方米,于2012年6月开始建设,2013年6月竣工决算,共计建设开发6栋住宅楼,其中包括245个住宅、89个车库和20个临街商铺。截至2014年7月,该房产项目已全部完成销售。
通过分析企业销售情况和申报信息,专案组认为举报信息属实——D公司确有账外隐匿收入疑点,决定立即将检查转入实地调查程序。检查人员绘制出该项目6栋住宅楼、临街商铺和小区内所有车库的平面图,逐户调查登记业主购房情况。但调查伊始并不顺利,遇到了小区购房业主不开门、不提供购房合同的情况。专案组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络,启动了税警联合办案机制,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实地业主调查得以顺利进行。经过10多天奋战与努力,专案组最终准确掌握了该小区详细的销售情况,隐藏在账簿背后的企业收入也随之浮出水面。
经查,D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分配给合伙人房产、以房抵贷、预收款项挂账不及时结转收入等方式共隐瞒应税收入1223.1万元。同时,该公司还存在建设期间少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合同印花税、支付拆迁补偿款未缴纳契税等问题。根据税法规定,吉林市地税局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处罚。
鉴于本案中认定的企业逃避缴纳税款数额比例达到了税法规定的移送标准,吉林市地税局已将该案移交司法机关作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