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诉讼过程“晒”出来——吉林电子法院亲历记
28.10.2015 12:26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记者亲身体验电子法院
记者借用账号登陆域名为“www.e-court.gov.cn”的吉林电子法院系统,即刻弹出一位“小包公”为用户全程指导、辅助办案。在扫描完身份证进行实名识别,填写基本资料等环节通过后即可在网上银行、支付宝等平台进行诉讼费用的在线支付,提交完善的资料后可打印凭证,自动生成案号。
这时“小包公”引导记者进入一个不同颜色区分的三方可视界面:即原告、被告、法院三个界面,每一个界面都有相应需要提交的文字材料、证据扫描件的提示、目录等。提交资料后,当事各方可以通过界面看到各自的诉求、文字材料、证据等,办案法官发现提交证据不完整,可直接在线对其提出补充证据的相关建议。待双方证据、材料完整后,即可进入质证阶段,当事方也可以通过在线语音视频系统进行相互质证。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二庭法官侯佳告诉记者,通过在线提交、补充证据,可以省去当事人往返于法院提交纸质材料、证据的“奔波之苦”,节约交通、时间成本。“很多一般性民事案件,当事方提交证据完整后,通过在线质证,庭审过程可能只是‘走个流程’——只需当事人到庭后宣读文书和确认。”
电子法院:“打官司”省时、省力还公开
日前,吉林省蛟河市的孙国栋通过蛟河市法院网上立案平台,进行商业纠纷方面的民事诉讼,从提交网上立案申请、缴费、提交材料,到导入内网系统、生成案号最后系统显示转送至法官,全程足不出户在1个小时以内完成。
而在过去,孙国栋得事先准备各种文字材料,复印好各种证件、证书、票据,抱着好几个大牛皮纸文件袋的材料、证据,从郊区的家里乘一个小时的大巴车来到市法院,找到负责的法官,提交材料、填写各种表格、资料。“因为咱也不咋懂法律,法官还常要求补充证据,至少得往返一两趟才能差不多把案给‘立’上。这只是‘打官司’的第一步。”
孙国栋告诉记者,除了省时、省力,电子法院还能把所有证据、材料都挂到网上,当事双方都能看到,“都给‘晒’出来了,谁都没法整‘猫腻’!”
电子法院成“互联网+”时代新趋势
在电子产业较发达的一些国家,类似的电子诉讼已覆盖到民事、行政、执行等程序。电子诉讼、审判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世界司法领域的新趋势。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给记者讲了一段在韩国交流时的见闻:韩国某基层法院受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立案、审查只用了10分钟。随后,由于双方的证据、文书到庭前已上传其电子法院系统,庭审过程也不到1小时。而今后,中国的法庭也可以做到了。
电子法院不仅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也让律师“省了心”。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迟日大表示,电子法院改变了法官传统的审案方式及律师代理诉讼案件的方式。过去,律师受理全国各地案件必须“飞来飞去”,有了电子法院,目前吉林省内的案件很多已不需要律师亲临法院现场办案,只需通过电子法院在线提交证据、相互质证。“有了原告、被告双方在电子法院系统的‘前期工作’,很多情况下,出庭成了一种‘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认为,未来我国电子法院的完善和发展方向应该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进一步发挥电子法院网上立案、缴费、证据交换、信息公开、执行查控、资产拍卖和阅卷等功能,减轻群众诉累;二是用好电子法院等信息化建设中形成的案例资源、司法数据,分析司法工作新特点、规律,提高司法决策的科学性;三是建立健全扁平化的管理机制,实现网络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28.10.2015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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