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论员:提高灾害防治能力 保护人民和国家安全

12.10.2018  18:41

  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    题:提高灾害防治能力 保护人民和国家安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  

  新华社评论员

  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防治灾害的重要意义,就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出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明确9项重点工程,为做好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思想和行动的指南。

  同自然灾害抗争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地域分布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治,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取得举世公认的成效。同时,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总体较弱,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还存在灾害信息共享和防灾减灾救灾资源统筹不足、重救灾轻减灾思想比较普遍、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够普及等问题。只有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才能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要汇聚齐抓共管的合力。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关键在坚持党的领导,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更加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完善灾害保险制度,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让全国“一盘棋”的优势变成灾害防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要激发改革创新的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对加强灾害防治能力建设作出系统部署。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围绕中央提出的目标任务,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着力从健全统筹协调体制、健全属地管理体制、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等三个方面破障除弊,以改革试点示范破解难题、积累经验,以国际合作协力推动自然灾害防治,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

  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要增强关键领域的实力。目前,制约灾害防治能力的短板依然不少。针对这些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建设若干重点工程,既有利于补短板、强弱项,解决“卡脖子”问题,又为推动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整体提升提供有力支撑。从摸清风险隐患的底数,到增强预报预警的能力;从开展保护修复的行动,到落实避险搬迁的任务;从建设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到改善灾害防治的技术装备,这次会议部署的9项重点工程,涉及面广、针对性强。以重点工程为抓手,聚焦聚力,就能取得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的效果,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迈上新台阶。

  “多难兴邦,殷忧启圣。”面对一次次自然灾害,中国人民万众一心、守望相助,在迎难而上中砥砺前行。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我们就能不断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更加科学高效地应对各种自然灾害,打赢灾害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