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召开听证会 拟实施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
2015年12月31日上午,市物价局召开实施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消费者代表、有关方面专家以及供气企业代表共计23人参加了听证会。
松花江网讯 2015年12月31日上午,市物价局召开实施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消费者代表、有关方面专家以及供气企业代表共计23人参加了听证会。
2015年下半年,市物价局按照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关于“所有已开通天然气城市在年底前均应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规定,对实施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进行调研测算和成本监审,并在借鉴省内外其他城市做法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基础上,形成了吉林市实施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方案。
该方案将居民用天然气用气量及关联价格设为三个阶梯:第一阶梯的用气量按覆盖92.92%居民用户范围确定,即每年用气量在240立方米及以下(月均20立方米及以下)的用户,每立方米天然气价格维持现行的2.43元;第二阶梯是每年用气量在240立方米以上至360立方米及以下(月均20立方米以上至30立方米及以下)的用户,每立方米天然气价格为2.92元;第三阶梯是每年用气量在360立方米以上(月均30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每立方米天然气价格为3.65元。
同时方案还规定,低收入家庭按第一阶梯价格即现行的每立方米2.43元执行,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气价而降低;独立采用天然气供暖的居民用气价格为2.45元,这是对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的气价进行加权平均后得出的价格;建立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国家及我省今后再调整天然气上游价格时,我市将进行等额同步调整,不再为此另行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23名听证代表对实施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以及建立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进行了认真论证,并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比如有代表认为,第一阶梯设定的用气量偏低,物价部门在出台价格政策时应适当增加第一阶梯用气量。有代表建议,多人口住户用气量应按实际人口计算,不应以户为单位核定。
市物价局表示,将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一步完善,再上报市政府和省物价局待批准。(江城日报记者/马卫东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