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平正义直抵民心
26.01.2018 13:50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服务基层群众的“窗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最前沿,担负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人民法庭建设,是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重中之重。
在广袤的吉林大地上,分布着168个人民法庭。它们根植于乡间、城郊、开发区,处在化解矛盾、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线。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新一届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在谋划基层法庭建设发展上,坚持沉下去、俯下身,班子成员都确定了法庭工作指导任务,先后深入法庭调研50余次,掌握法庭案件情况、法庭布局、审判资源配置、法庭困难、法庭干警工作生活状况。现场解决问题,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带回来,党组例会梳理研究,为科学研究制定人民法庭建设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2017年以来,省法院党组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工作原则,夯实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全省人民法庭在审判业务、队伍建设、物质保障等方面取得了稳步发展。2017年,全省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79859件,占全省基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总数的37.4%。
2017年12月,省法院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全省人民法庭建设的成效和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思路和措施,以“布局合理化、功能实效化、工作特色化、服务优质化、配置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为发展方向,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开创新时代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
心系民生——延伸职能多元解纷
一年来,省法院党组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加强法庭建设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要求全省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为人民的优良传统,输出优质、高效、公正的司法产品。
四平地区人民法庭打造的审判员、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三员”多元调解联动机制和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民调解组织“四衔接”工作模式,通过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补台,通过有效整合调解力量,实现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省法院将法庭建设与审判方式改革有机结合,以“道交一体化”及“家事审判”机制创新为契机,结合法庭职能转换,将部分法庭建设成为专门的道交法庭和家事法庭,全面提高了法庭专业化水平。
延吉市人民法院交通法庭对全市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实行统一管辖,通过与当地交警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交通事故纠纷联合调解机制,由交管部门先行调解,再由人民调解员或仲裁调解员调解,仍不能调解解决的,由法庭进行调解,实现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统一,诉前化解了一大批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交通纠纷案件。
在吉林省19家基层法院试点的家事审判机制改革中,通过“冷处理法”“亲情化解法”“远近对比法”“圆桌会议”等调解方法,法官用群众能听得懂的语言真情沟通,诠释法理,将大量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使一个个濒临于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矛盾激化的邻里关系冰消雪融,有效促进了家事纠纷专业化、社会化、人性化,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社会稳定。
为彻底解决院庭同城同楼和司法资源严重分散问题,省法院立足省情和地区实际,深入开展专业化法庭和合议庭改革,积极推动近郊和城区人民法庭向专业化审判方向发展,大力提高类型案件审判质效和专业化审判水平。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城区法庭功能转型中,充分借助城区人民法庭独特功能优势,将原有人民法庭分别改造为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侵权纠纷、涉农纠纷4个专业化法庭。实现了专业化法庭与专门的人民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提高了矛盾化解质效,并在类案的深度上拓展,规范案件裁判尺度,4个专业化法庭已有1500件案件得到类案同判。
情牵百姓——司法服务便民利民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方式,既是对人民群众呼声的积极回应,也是人民群众新期待与司法为民宗旨的高度统一。
为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切实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和基层。省法院针对受理案件特点和农村乡土实际,要求全省人民法庭积极探索创新服务群众的方法措施,着力推进法庭建设,探索建立法庭“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全省法院不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完善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机制,以“现场受理、集中立案、就地开庭、当场调解、及时判决”等方式,发挥法庭植根社区村屯、简案快审、教育面广的优势,提升服务基层、化解矛盾、宣传法制和维护稳定的综合功效。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曙光人民法庭,自2017年6月开始,法庭实行案件速裁,以法律关系、案件事实、送达难易等为标准对新收案件进行预判分流,区分预立案和立即立案,由一名员额法官专司简单案件审理,已审结的390余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5天,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减轻群众诉累。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庭以其现场性、直观性、亲民性和教育性强等特点,成为人民法庭参与社会管理的有力手段。
省法院明确提出,要逐步构建起以人民法庭为点、车载流动法庭为线、基层法院为面,点线面结合、全覆盖的司法服务网,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来自身边的司法关怀。
司法实践中,全省人民法庭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其他确有困难的群众提起的诉讼,依法缓、减、免诉讼费,推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社会救助有机衔接,确保群众能打得起官司,使广大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情怀。
步同时代——科技创新助力审判
走进吉林省的人民法庭,人们不仅能感受到法庭的庄严,更感叹于信息化建设为审判工作带来的变化。
省法院坚持向信息化要资源和战斗力,把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整体纳入“天平工程”,依托吉林智慧法院一体化建设,大力加强智慧法庭建设,加强大数据与司法改革的深度融合、深度应用,进一步加大对科技法庭、智审系统、语音转换等信息化办案装备的投入,不断提升科技为人民群众带来的全新司法体验,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在全省168个人民法庭中,有112个法庭拥有独立办公用房,107个法庭建成科技法庭,104个法庭实现联网,60个法庭实现远程电子签章。人民法庭高科技设施从无到有,从最传统的手写记录到数字化法庭的综合运用、庭审同步直播,都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方便了群众诉讼。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大绥河人民法庭辖区人口15万余人,由于地域广阔,当事人诉讼时从立案到参加庭审,再到接收判决、裁定,都要花费大量时间,无形中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如今,当事人动动手、敲敲键盘,不到法院就完成了一系列诉讼程序。
信息化不仅改变了人民群众参与诉讼的方式,也为法官办案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电子化、智能化支持。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通过加强诉讼服务和信息技术的应用、融合,有效推进了审判流程、卷宗档案、管理模式等领域的信息化,实现了光纤远程立案、庭审直播、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内网信息同步录入、电子卷宗同步生成,裁判文书电子签章、云会议审判等。梅河口法院辖区三个法庭网上开庭137件、电子送达22、证据交换5件、审诉辩7件,所有归档卷宗均同步生成电子档案。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西安人民法庭充分借助智慧审判系统检索纠错、案例比对等功能,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增强案件说理性,并通过运用智审系统,实现对电子卷宗智能分析,一键生成裁判文书当事人信息、案件审理经过、裁判日期等内容,有效减少了裁判文书差错率,把一线法官从重复、繁琐的劳动中解放出来,真正专注于案件事实、争议焦点的审理。
省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着力推进人民法庭办案智能化、管理科学化、监督实时化,通过对人民法庭诉讼活动的实时记录、全程留痕、动态跟踪,对人民法庭法官办案实行全程留痕和动态监控。
固本强基——打造过硬法庭队伍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建设一支服务基层、掌握社情民意、熟悉群众工作方法的法庭队伍,是人民法庭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发展的根本。
伊通县人民法院营城子人民法庭审理的一起土地纠纷案件,一方当事人为1091名村民,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案件审理时,旁听人员达200余人。面对复杂、棘手场面,该庭庭长通过与当事人代表面对面沟通,讲清法律政策,有理有据、不卑不亢,顺利完成庭审。
基层法庭远离城区条件艰苦,许多庭长在法庭工作了20多年,他们有的只能周末与家人团聚,有的则把家安在了所在乡镇,还有部分女庭长,巾帼不让须眉,带领法官干警撑起了远离城市的法庭。他们无怨无悔地把青春留给法庭,将心血倾注在法庭,他们用辛勤的汗水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赢得了辖区百姓的认同和赞许。
全省法院先后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法官翟树全、张作瀚,全国优秀法官孙海鑫等一大批扎根基层人民法庭的先进典型。
省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着力加强全省人民法庭党的建设,严格落实“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实现基层法庭党的组织的全覆盖。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全年通过集中培训、巡回授课等形式,轮训法庭干警。
省法院将人民法庭定位为“培养干部基地”,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向全省法院发出了人才储备标准的“信号”,在今后的法院队伍建设和人才交流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与人民法庭之间的人员交流,实行定期交流或轮流派驻制度,基层法院选任领导干部须具有人民法庭工作经历,使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培养、锻炼法官干警的基地。
审判绩效考核是衡量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标尺。2017年年初以来,省法院建立了覆盖全省三级法院的审判绩效考核制度,将任务分解到人,确保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员、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将法庭工作作为对基层人民法院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将基层人民法庭的案件审限、结案率、调撤率、上诉率、当庭宣判率、当庭履行率等系列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进行实时跟踪监督、定期分析公布,给每个人民法庭“打分”,大大提升了人民法庭审判绩效和管理水平。
省法院坚定不移推进人民法庭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法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法庭负责人“一岗双责”。采取巡回督察,不定期抽查法庭干警驻庭、庭审规范、司法作风等情况,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提升法庭司法形象。
着眼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发展基层。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在挑战和机遇中发展,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全省168个人民法庭正朝着新的更高的目标努力奋进。 来源:吉林日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26.01.2018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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