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宽城检察:从经典案例中总结工作经验

04.12.2019  18:30

 

  2019年以来,按照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全面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紧急通知》的安排部署,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全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10月单月宽城区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达60.7%,11月单月适用率仍在稳步上升。     

   典型案例  

  王某甲盗窃案 

  要旨:妥善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通过量刑从轻鼓励其积极认罪认罚,对犯罪行为能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案件介绍: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在接受被害人王某乙雇佣期间,通过更换发送给顾客的微信收款二维码,共盗窃被害人王某乙人民币16934.01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共赔偿被害人王某乙货款及各项费用人民币4万元整并已取得被害人王某乙的谅解。 

  王某甲在批捕阶段拒绝认罪,狡辩称自己为他人栽赃陷害。在经过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后,本案办案人认为王某甲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办案人在提审王某甲时一方面让其认清其定罪证据充分,不存在脱罪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向其说明认罪认罚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量刑上的从轻处理,鼓励其坦白从宽。双管齐下,在心理层面上突破了王某甲的防线,使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不再抱有侥幸心理。鉴于王某甲的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在听取被害人和辩护律师的意见后,办案人认为王某甲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本案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向法院提起诉讼。 

  姜某某危险驾驶案 

  要旨:审查起诉阶段适用速裁程序,提前发函委托社区影响调查评估,最大程度提高办案效率。 

  案件介绍:3月6日被告人姜某某饮酒后驾驶白色小型轿车沿青年路由南向北行驶时,在长春市司法局门前灯杆南15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姜某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39.05mg/100ml。 

  宽城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全面充分审查,认为本案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 

  办案人在讯问被告人姜某某过中向其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了解后,姜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在听取了被告人与值班律师的意见后,宽城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姜某某的量刑建议为三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如其能缴纳罚金并符合缓刑条件,建议适用缓刑。被告人与值班律师均无异议,共同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办案人制作了简化版审查报告,在十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并在提起公诉当天发函委托宽城区司法局对姜某某进行社区影响调查评估。 

   工作经验  

  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宽城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全面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过程中也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建章立制。 

  宽城区检察院党组对认罪认罚从宽推进工作高度重视,牵头起草了关于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从适用范围、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程序适用等多方面着手,将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细化,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依法、准确、规范、高效适用。该实施细则经宽城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为全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内部联动,注重司法适用。 

  宽城区检察院开展了联合学习培训,在总结前段时间工作的基础上,对修改后的新《刑事诉讼法》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了学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加强干警专业知识、技能和专业精神培养,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扎实推进。 

  三是注重外部协作,狠抓贯彻落实。 

  为保障认罪认罚工作的顺利开展,宽城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与区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社区矫正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全覆盖。 

   取得效果  

  宽城区检察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扎实推进制度落实,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有效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宽城区检察院同本区司法局就值班律师工作和社区矫正评估工作共同签发了实施细则。一方面,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完善权利告知程序,确保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时律师在场见证,保证犯罪嫌疑人充分知悉法律后果、获得法律帮助、自愿认罪认罚。另一方面,推动社会调查前置程序建立,对可能判处管制、适用缓刑的案件,由检察院委托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开展社会调查工作,节约移转、送达时间,为案件快办快结创造条件。 

  宽城区检察院还联合公安、法院多方协作,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程序要件进行探索,取得初步成效。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真诚认罪悔罪的犯罪嫌疑人,在量刑上慎重考虑,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达到教育、惩治和预防犯罪目的,节约司法资源。 

   工作展望  

  一是要科学、规范、精准开展认罪认罚量刑工作,发挥检察机关的审前主导和主体作用,对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确保量刑协商的质量与效率,对法院无正当理由不采纳的,依法纳入抗诉范围,树立司法公信力。 

  二是要提升认罪认罚案件的办案水平,结合各业务部门承办案件类型的特点,定期组织干警进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培训,学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使办案人员更加深度掌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针对性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进行释法说理。 

  三是要及时梳理、总结认罪认罚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借鉴优秀试点省份的有益适用模式,形成完整、科学的工作体系,简化文书流程,做到“简案快办”,提高办案效率,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纵深发展。 

  四是要加大认罪认罚工作力度,深刻认识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意义,我院检察长、分管刑事工作的主管检察长积极带头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律协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 

  五是要提高认罪认罚的案件指标,合理分派每个员额检察官的案件量,发扬“攻坚求突破,拼搏创一流”的检察精神,对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100%提出量刑建议,并及时做好案卡填录,杜绝错填、漏填。 

   背景综述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予以立法明确,此项制度是在吸收总结两年来北京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的基础上,将试点积累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在全国颁布实施。自试点实践以来,充分证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量效率、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