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听证便民众 司法救助传温情
为充分体现国家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功能属性,传递人民司法的温度。省法院赔偿办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对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助力全省脱贫攻坚。9月25日上午,赔偿办通过远程视频的形式主持召开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听证会,并邀请吉林高院特约监督员参加。
救助申请人张某庆为刘某胜提供劳务采集松籽,在采集过程中从树上坠落。张某庆将刘某胜等三人诉至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虽经该院判决刘某胜赔偿张某庆各项费用446410.21元,但通过执行程序仅执行2100元,暂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张某庆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两个孩子均为三级智力残疾,本就生活贫困,又因此次提供劳务受伤致七级伤残,生活陷入急迫困难,故张某庆申请司法救助。
省法院赔偿办考虑救助申请人的身体、经济状况,听证采取远程视频的形式进行。承办法官对救助申请人的实际损失、执行情况及家庭生活状况等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司法救助制度和政策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原案承办法院抚松林区法院和司法救助初审法院长春林区中院发表了意见。救助申请人对三级法院便民利民的工作举措、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听证会后,赔偿办相关人员与省法院特约监督员进行了座谈。监督员表示,对救助申请人给予国家司法救助,一方面可以缓解其生活困难程度;另一方面对解决执行不能等问题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考虑救助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此案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听证,体现了审判机关的为民情怀和责任意识。随后,双方对我省司法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当天下午,合议庭对该起案件进行了评议,决定依法给予司法救助。
下一步,省法院赔偿办将积极推进我省司法救助工作,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处理机制,落实配套资金保障制度,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不断丰富救助手段和措施,让司法救助渠道更加快速化、多元化、融合化。不断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