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一正厅级干部因猥亵妇女等行为被开除党籍

21.06.2015  11:36

   中新社拉萨6月19日电(记者贡桑拉姆) 记者19日从西藏自治区纪委获悉,西藏民族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洛松德青被开除党籍。

  西藏纪委消息称,近期,西藏自治区纪委对西藏民族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正厅级)洛松德青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洛松德青强制猥亵妇女;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失职渎职。

  由于洛松德青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被给予开除党籍、撤职处分,按副调研员安排工作;收缴其违纪所得。

  洛松德青出生于1960年8月,1978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曾担任昌都地区八宿县委常委、副县长,洛隆县委副书记、县长,昌都地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05年7月,洛松德青任昌都地区行署副专员,2011年11月任西藏民族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当日,西藏纪委还公布了拉萨市商务局原副局长申延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消息指出,申延福在担任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涉嫌犯罪问题及其他有关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