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行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整治行动

25.02.2017  14:05

  2月24日,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从吉林省交警总队获悉,为加强行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秩序通行管理,预防和减少死亡交通事故发生,全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总队决定从3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2016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可控,四项指数稳中有降,但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呈现上升趋势并且所占比例较大,经统计分析2016年涉及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56.78%,2017年1月份最新统计三类事故死亡人数并无下降趋势。为压降全省事故死亡人数总量,营造良好通行秩序,总队决定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深入清理排查

  要对本辖区内路口、路段的交通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隔离护栏缺损、过街设施缺失、信号设置、二次过街设施设置不合理等影响群众方便出行、安全过街的问题,归类登记造册。

   科学设置设施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一点一方案”要求,综合采取增设信号设施、完善标志标线、优化交通组织等整治措施,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特别是在重点路段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道路两侧或道路中央合理增设隔离护栏,减少行人乱穿、人车混行,合理规划新建天桥、地下通道,在较宽灯控路口增加安全岛,切实为群众提供安全便利的出行过街条件,从根本上解决行人随意横穿道路等交通秩序乱象。

   科学部署勤务

  要深入分析,结合本地区行人、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的安排勤务部署,保证重点路口、路段的见警率。

   明确勤务责任

  当班路面民警为管辖的路口和路段的责任人,在路口和路段发现的行人、电动车、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要立即纠正,提升民警管事率,同时通过充实协警、志愿者等管理力量,提升管控能力,增强执法力量。

   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动自行车重点查处违反规定载人、闯红灯、闯禁行、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摩托车重点查处无牌无证、车辆未检验未报废、闯红灯、闯禁行、逆向行驶、不带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全覆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纠正行人违法行为

  重点纠正行人闯信号、跨越隔离设施、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应当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纠正,但是对于带头违法和不听劝阻的行为人应当列为重点,进行严格纠正和处罚,以起到对其他行人明显的警示作用。高速公路支队要严查行人横穿高速公路等严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