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行业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5.09.2020  20:06

吉建办〔2020〕11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市管理局(执法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市管理局(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力推进全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秋冬季节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安委〔2020〕27号)要求,省住建厅决定在全省建设行业开展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18日

吉林省建设行业安全整治“秋冬会战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力推进全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全省秋冬季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吉林全面发展、全方位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省住建厅决定从2020年9月20日至2021年3月10日开展全省建设行业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五个不能”要求,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针对秋冬季节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深刻汲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有效的防控措施、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全省建设行业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季节性、针对性、全面性、关键性、创新性。 突出季节性, 紧盯秋雨秋汛、暴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易发,国庆节、春节、全省“两会”等重点时段较多,突出强化重点时段、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的安全管控,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 突出针对性, 深刻吸取去年以来长春“1·30”燃气爆炸、白城“10·14”建筑坍塌、白山市靖宇县“9·14”道路交通事故等秋冬季节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突出全面性, 对全省建设行业建筑施工、燃气、市政设施、消防等领域扎实开展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死角、盲区; 突出关键性, 紧扣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这个关键,推动企业进一步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自主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突出创新性, 坚持长效制度机制建设贯穿始终,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监管,完善“互联网+监管”、“监管干部+专家”模式,全面强化系统化、根本性安全治理,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实效。

(一)建筑施工。分析研判秋冬季节建筑施工特点,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施工行为;要按照《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吉建安〔2020〕26号)和《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吉建安〔2020〕27号)要求,组织开展以防坍塌、坠落、触电、起重伤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地下暗挖、高处作业吊篮工程等安全防范措施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行为;加大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强力整治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等问题。

(二)燃气。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企业非法经营、非法配送、非法充装倒装等行为;燃气使用场所不符合安全规范,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从严管住涉燃气管线违法违规施工、野蛮施工,加快城镇燃气老旧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市政设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排查城市道路桥梁安全隐患,要将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生产防范点放在源头治理上,全面排查建设、管理各环节安全风险,严防风险从小到大、隐患不断升级。供热期间,供热管理部门要加强供热运行安全管理。各供热服务企业要依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检定压力检测仪表及安全阀,确保在用仪表、安全阀完好有效。要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防止发生因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造成人身伤害。

(四)消防。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做好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等消防突出问题治理。要督促施工现场做好各类易燃、易爆等材料的管理,配齐消防器材,杜绝违规用火,加强对施工现场越冬取暖的检查,防止火灾和中毒,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方法步骤

全省建设行业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 从2020年9月20日至2021年3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2020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逐级进行传达、部署到基层相关部门和各建设行业企业。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9月30日前以地区为单位将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报省厅安全处。

(二)全面整治(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推动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企业开展检查服务指导, 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要求,确保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从2020年10月1日起,以地区为单位统一汇总后每半月报送一次安全整治统计报表和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将联络员名单于9月30日前报省厅安全处姜海涛。

(三)全面提升(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研判建设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要总结专项行动总体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积极宣传推广。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于2021年3月1日前,以地区为单位将建设行业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总结报省厅安全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 开展全省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有力推动全省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抓手,是全面防范化解秋冬安全风险的重要招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强化整治实效。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关键节点,坚持从严从实,集中力量进行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确保老问题不放过,新问题不疏漏,确保问题真透亮、真见底、无遗漏。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发动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和参与本地区、本企业的专项行动工作,切实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督导检查。要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省住建厅将对各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联系人:姜海涛

电话(传真):0431-8275252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整改销号统计表

          2.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处罚情况统计表         

3.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行政强制措施统计表

          4.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