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叫停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

23.07.2015  11:23

  从省物价局官网获悉,我省开展收费专项清理活动,清理的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

  根据清理方案,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且未经国务院批准,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未经省政府以其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违反规定擅自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清理整合和规范省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归并收取依据相近、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的项目,调整不符合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方式的项目,降低部分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清理规范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结合省编办、省发改委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对相关中介服务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对相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监测、鉴定、鉴证、证明、咨询、试验等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一律取消;对确需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收费,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对事业单位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

  指导和督促省直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制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严禁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落实国家和省命令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基金政策。对国家和省命令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基金项目,各执收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

  对经省政府审定后保留的收费项目,除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在修订政府定价目录基础上公布外,在8月20日前,各牵头部门负责的目录清单必须全部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