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人民检察院 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23.06.2016 00:16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按照上级院的安排部署,蛟河市人民检察院于6月21日上午组织控告申诉与刑事执行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刑事检察部等部门六名干警在蛟河市人民广场设置宣传点,开展以“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
该院围绕宣传工作主题,以《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及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管辖的案件罪名及相关司法解释》等为主要内容,精心制作了《法律咨询手册》。同时,印制了宣传单、制作了宣传展板等,以增强宣传效果。
检察干警向人民群众分发《法律咨询手册》、宣传单,同时介绍检察机关的案件受理范围、工作制度、办案程序、举报方法和途径以及保护举报人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相关规定,宣传党中央和国家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场人头攒动,群众热情高涨,干警们热情的回答了每一位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并现场受理了群众的举报与申诉。
6月21日当天,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另外,在举报宣传周期间,该院还将采取检察长接待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等多种途径开展活动,以期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23.06.2016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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