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约谈药品批发企业

03.06.2016  14:41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同时总局出台了《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文件。为了使全市药品批发企业真正对此次整治工作引起重视,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通化市食药监局对全市药品批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召开了集中约谈会议。会上,宣贯了国家总局94号公告,强调了在过去三年批发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未来药品流通领域对违法行为严肃打击的力度与决心,全市三十四名药品批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展了讨论发言。

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通化市食药监局将以国家总局94号公告中自查内容为监督检查的重点,长抓不懈,保证药品流通领域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