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印发《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企业将纳入“黑名单”

01.08.2017  14:07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近日印发《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水平和政府职业健康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建立专业化和一体化的监管执法队伍,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目标和责任考核体系。煤矿、非煤矿山、化工、金属冶炼、陶瓷、耐火材料、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基本实现粉尘和化学毒物等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效遏制。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体制和机制不断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是,我国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职业病危害广泛分布于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材、化工等30余个行业领域。“十二五”期间,新发职业病特别是新发尘肺病报告数仍呈上升趋势,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面临一系列挑战。

  对此,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具体工作目标: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重点行业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重点行业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完善职业健康法规标准体系、健全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强化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培训等。

  在强化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任务中,规划提别提出,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化工、金属冶炼、陶瓷、耐火材料、水泥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以采掘、粉碎、打磨、焊接、喷涂、刷胶、电镀等作业环节和煤(岩)尘、石棉尘、矽尘、苯、正己烷、二氯乙烷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重点,通过示范创建、经验推广等方式,引导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完善防护设施,有效遏制尘肺和化学中毒等职业病的发生。

  与此同时,规划提出,将实施职业病危害基础信息摸底调查、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培训、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煤矿粉尘综合治理、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与装备研发项目和国家级职业病危害综合防治平台建设等六项重大工程。

  其中,煤矿粉尘综合治理工程将组织研发典型职业病危害作业预防控制关键技术与装备,以采掘工作面为防治重点,大力推广粉尘浓度在线监测、高压喷雾、高效除尘器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动淘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落后工艺、材料和设备。

  规划还提出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勇于担当,敢于执法,树立职业健康监管监察的法治权威。要依据执法检查、群众举报等情况,建立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黑名单”制度,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对劳动者职业健康造成重大损害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向发展改革、央行、工业和信息化、工商、税务等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