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处分其抚恤金有效吗
26.11.2015 11:00
本文来源: 妇女儿童网
说法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亦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办理。
上述规定表明,周某的死亡抚恤金是所在单位按相关法律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的,是对死者家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应属于死者家属的财产,并非系周某个人的遗产。因此,周某以遗嘱处分抚恤金之行为因违法而无效。
至于周某儿子为办理老父亲丧事的花销,可与你协商,对合理部分你应分担。
本文来源: 妇女儿童网
26.11.2015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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