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维权:请保留好“聊天记录”

20.03.2018  18:11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李秀薇 通讯员王冬雪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14日,市工商局发布网络消费预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净化网络市场消费环境。

  要选择合法的平台、网站。要查看网站经营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工信部门核发的ICP备案号,是否在网站醒目位置悬挂工商部门电子链接标识等信息。要看清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品牌、产地、价格、运费、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等合同条款以及其他相关细则条款。警惕各种诈骗、“钓钱”网络信息。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重要信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者货到付款时,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不要通过商家发的链接或个人账户随意付款。要保存网上支付凭证,特别是在微商等自然人经营者处购买商品,消费后保留好确认短信、确认页面,并尽量保留页面内容,包括聊天记录。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收集证据,迅速向平台或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等部门投诉。收货时仔细验收。查看收到货物的包装是否完整,在拆封前要对货物包装及物流单据进行拍照,以防货物破损或缺失时,物流快递与商家无故推卸责任,做好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