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绿色建筑第四批、第五批设计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根据国家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T1591-2012)和《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吉建办[2010]46号),我省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第四批、第五批绿色建筑项目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长春万科柏翠园项目1.2期等26个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到2015年9月17日。公示期内,各单位或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形成书面意见,并署名单位、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材料),传真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便及时核查。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3007室
联系电话:0431—82752489 (传真)
联系人:王 雷
附件:1.吉林省2015年度绿色建筑第四批设计评价标识项目
2.吉林省2015年度绿色建筑第五批设计评价标识项目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