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新年伊始致力惩治“小微权力”腐败
“小微权力”处在国家政权最底层,权力值相对有限,但有些“小微权力”其实并不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像政府保障性住房审批、低保户资格审批、村民宅基地审批、困难补助申请……,件件事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在群众眼里都是“天大的事儿”。绿园区新年伊始将案件审查的重点确定为惩治“小微权力”腐败。
“小微权力”滋生出有影响的“腐败”案件
近年来,长春市绿园区查处了一批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保持了惩治“小微权力”腐败抓早的势头。如丰和社区书记兼主任邵春红用虚假材料,骗取政府廉价住房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岳家村原村书记陈洪生出租土地租金不入帐、借公款给他人,违反财经纪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渎职案(开除党籍处分)等等,其中职位小、影响大,教训最为惨痛的是绿园区西新镇农业办公室马宏询贪污案。
一个小小的“科员”,贪腐能量却一点都不小。马宏询在任绿园区西新镇农业办公室科员期间,利用负责西新镇“吉林省汽车下乡直补”工作的职务之便,虚假编造农民购车15台,汽车下乡直补款44.78万元的数据向“吉林省汽车下乡直补网站”申报成功后,于2011年11月将其中3台车的直补款合计9万元通过西新镇财务所“直补”到其父亲马铁良的吉林银行账户名下,并分别于2011年11月、12月以其父亲马铁良、母亲吕淑华的签名将9万元取出,用于赌博以及吃喝挥霍,其余直补款35.78万元,因检察机关及时介入调查,贪污未遂。80后、30出头的马宏询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开除公职。
管住“小微权力”,夯实党和政府的执政根基
基层工作难做,难在一些基层干部滥用职权、处事不公。绿园区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装进制度的“笼子”抓早、抓牢,“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把构建“小微权力”监管体系作为着力点和出发点,充分发挥好基层纪检机关和村(居)委会的监督的作用,建立起基层组织权力清单,对“小微权力”运行进行确权和细化,权力公开透明了,运作规范了,群众利益才能得到维护和发展。同时,绿园区加大对“小微权力”腐败案件的打击力度,基层干部的公信力和基层组织的向心力得到了提升,党和政府的执政基础得到了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