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曝光,生态环保出现多少次?

21.03.2016  09: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经济社会发展宏伟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景。 

  今日,中国环境宣传教育以“绿色发展”为关键点梳理了相关内容,以飨读者。 

   第一篇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发展理念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主体功能区制度逐步健全,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节能环保水平明显提升。 

  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正释放新的动力、激发新的活力。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发展方式粗放,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 

  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空间开发粗放低效,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第三章 主要目标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第四章 发展理念 实现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具有内在联系的集合体,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必须贯穿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 

   第五章 发展主线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供给能力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要。 

   

   第二篇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第六章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第一节 推动战略前沿领域创新突破 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 新能源 、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领域核心技术。加强深海、深地、深空、深蓝等领域的战略高技术部署。围绕现代农业、城镇化、 环境治理 、健康养老、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瓶颈制约,制定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 

   

   第三节 提升创新基础能力 加快 能源 、生命、 地球系统与环境 、材料、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空间和天文、工程技术等科学领域和部分多学科交叉领域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二章 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加快 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确定产权主体,创新产权实现形式。保护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公平分享自然资源资产收益。深化矿业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性权益交易制度和平台。 

   第十五章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第三节 改革和完善税费制度 开征环境保护税。 

   第四篇 推进农业现代化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必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 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第十八章 增强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节 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统筹考虑种养规模和 资源环境承载力 ,推广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发展农区畜牧业。 

   第五节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大力发展 生态友好型农业 。重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创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 

   第五篇 优化现代产业体系 围绕结构深度调整、振兴实体经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构建创新能力强、品质服务优、协作紧密、 环境友好 的现代产业新体系。 

   第二十二章 实施制造强国战略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以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和基础能力为重点,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朝高端、智能、 绿色 、服务方向发展,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 

   第五节 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 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实现市场出清。建立以工艺、技术、 能耗、环保、 质量、安全等为约束条件的推进机制,强化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第二十三章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第一节 提升新兴产业支撑作用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能源汽车、 生物技术、 绿色低碳、 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 

   第二十四章 加快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  

   第一节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绿色物流 、冷链物流、城乡配送。实施高技术服务业创新工程。 

   第二节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大力发展旅游业,深入实施旅游业提质增效工程,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支持发展 生态旅游 、文化旅游、休闲旅游、山地旅游等。 

   第七篇 构筑现代基础设施网络 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加快完善安全高效、智能绿色、互联互通的现代基础设施网络,更好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第二十九章 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坚持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 绿色化发展 ,建设国内国际通道联通、区域城乡覆盖广泛、枢纽节点功能完善、运输服务一体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二节 建设现代高效的城际城市交通 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 鼓励绿色出行 。 

   第四节 推动运输服务低碳智能安全发展 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集约节约利用资源 ,加强标准化、现代化运输装备和节能环保运输工具推广应用。 

   第三十章 建设现代能源体系 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着力推动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维护国家能源安全。 

   第一节 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统筹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优先,以重要流域龙头水电站建设为重点,科学开发西南水电资源。继续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发展,积极支持光热发电。以沿海核电带为重点,安全建设自主核电示范工程和项目。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积极开发沿海潮汐能资源。完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扶持政策。优化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限制东部、控制中部和东北、优化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开发,推进大型煤炭基地绿色化开采和改造,鼓励采用新技术发展煤电。加强陆上和海上油气勘探开发,有序开放矿业权,积极开发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油(气)。推进炼油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拓展生物燃料等新的清洁油品来源。 

   第二节 构建现代能源储运网络 统筹推进煤电油气多种能源输送方式发展,加强能源储备和调峰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多能互补、外通内畅、安全可靠的现代能源储运网络。加强跨区域骨干能源输送网络建设,建成蒙西-华中北煤南运战略通道,优化建设电网主网架和跨区域输电通道。加快建设陆路进口油气战略通道。推进油气储备设施建设,提高油气储备和调峰能力。 

   第八篇 推进新型城镇化

   第三十三章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第一节 加快城市群建设发展 建立健全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推动跨区域城市间产业分工、基础设施、 生态保护 、环境治理等协调联动,实现城市群一体化高效发展。 

   第三十四章 建设和谐宜居城市 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加大“城市病”防治力度, 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城市。 

   第一节 加快新型城市建设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 实行绿色规划 、设计、施工标准, 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和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建设绿色城市 。 

   第四节 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发展适用、经济、 绿色 、美观建筑,提高建筑技术水平、安全标准和工程质量,推广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建筑。 

   第三十六章 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第二节 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科学规划村镇建设、农田保护、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 

   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加大传统村落和民居、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力度,传承乡村文明,建设田园牧歌、秀山丽水、和谐幸福的美丽宜居乡村。 

   第九篇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基础,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为引领,形成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三十七章 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第一节 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 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 、文化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设立一批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产业集群。 依托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地区,提高资源就地加工转化 比重。加强水资源科学开发和高效利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生态安全屏障功能。  

   第二节 大力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 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 ,组织实施好老旧城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重大民生工程。 

   第三节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先进制造业,支持能源产业转型发展,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培育一批产业集群。 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 ,推进鄱阳湖、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和汉江、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  

   第四节 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在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文明程度提高、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等方面走在前列。

   第三十八章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第二节 优化空间格局和功能定位 北京重点发展知识经济、服务经济、 绿色经济 ,加快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 

   第四节 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 构建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削减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气化工程,细颗粒物浓度下降25%以上。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联合开展河流、湖泊、海域污染治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分区管理,建设永定河等生态廊道。加大京津保地区营造林和白洋淀、衡水湖等湖泊湿地恢复力度,共建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 

   第三十九章 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放在首要位置,推动长江上中下游协同发展、东中西部互动合作,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 

   第一节 建设沿江绿色生态廊道 推进全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长江干流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平。基本实现干支流沿线城镇污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妥善处理好江河湖泊关系,提升调蓄能力,加强生态保护。加强流域磷矿及磷化工污染治理。实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加强长江流域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加强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修复。设立长江湿地保护基金。创新跨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建立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建设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 

   第三节 优化沿江城镇和产业布局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和有序转移,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集聚度高、竞争力强、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走廊。 

   第四十章 扶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  

   第一节 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 加快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 

   第四节 促进困难地区转型发展 加强政策支持,促进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生态严重退化等困难地区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促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创新,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新格局。 

  支持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加快转型,健全过剩产能行业集中地区过剩产能退出机制。加大生态严重退化地区修复治理力度,有序推进生态移民。 

   第四十一章 拓展蓝色经济空间  

   第二节 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

  深入实施以海洋生态系统为基础的综合管理,推进海洋主体功能区建设,优化近岸海域空间布局,科学控制开发强度。严格控制围填海规模,加强海岸带保护与修复,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严格控制捕捞强度,实施休渔制度。实施陆源污染物达标排海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建立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预警机制。加强海洋气候变化研究,提高海洋灾害监测、风险评估和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海上救灾战略预置,提升海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能力。

  

  

   第十篇 加快改善生态环境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 

   第四十二章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强化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加快完善主体功能区政策体系,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 

   第一节 推动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 有度有序利用自然,调整优化空间结构,推动形成以“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以“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以“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以及可持续的海洋空间开发格局。合理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增加生态空间。推动优化开发区域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发展,优化空间开发结构,逐年减少建设用地增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重点开发区域集聚产业和人口,培育若干带动区域协同发展的增长极。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拓展重点生态功能区覆盖范围,加大禁止开发区域保护力度。 

   第二节 健全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体系 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求,健全差别化的财政、产业、投资、人口流动、土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实行分类考核的绩效评价办法。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整合设立一批国家公园。 

   第三节 建立空间治理体系 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建立国家空间规划体系,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完善国土空间开发许可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接近或达到警戒线的地区实行限制性措施。实施土地、矿产等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程。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开展地理国情常态化监测,推进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 

   第四十三章 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提高资源利用综合效益。 

   第一节 全面推动能源节约 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实施锅炉(窑炉)、照明、电机系统升级改造及余热暖民等重点工程。大力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开展重大技术示范。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和节能自愿活动,推动能源管理体系、计量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开展能源评审和绩效评价。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 

   第二节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对水资源短缺地区实行更严格的产业准入、取用水定额控制。加快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改造,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开展节水综合改造示范。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管,鼓励一水多用、优水优用、分质利用。建立水效标识制度,推广节水技术和产品。加快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等工程。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 

   第三节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有效管控新城新区和开发区无序扩张。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地上地下立体综合开发利用,促进空置楼宇、厂房等存量资源再利用。严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探索建立收储制度,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查评价。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0%。 

   第四节 加强矿产资源节约和管理 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控,严格分区管理、总量控制和开采准入制度,加强复合矿区开发的统筹协调。支持矿山企业技术和工艺改造,引导小型矿山兼并重组,关闭技术落后、破坏环境的矿山。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矿产资源保护和储备工程,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完善优势矿产限产保值机制。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健全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开展找矿突破行动。 

   第五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按照物质流和关联度统筹产业布局,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促进企业间、园区内、产业间耦合共生。推进城市矿山开发利用,做好工业固废等大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规范发展再制造。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 

   第六节 倡导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 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消费,制止奢靡之风。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要求。管住公款消费,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推广城市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服务系统。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 

   第七节 建立健全资源高效利用机制 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目标责任,完善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健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现重点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察。建立健全中央对地方节能环保考核和奖励机制,进一步扩大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建立统一规范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让平台。组织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第四十四章 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 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第一节 深入实施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制定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计划,严格落实约束性指标,地级及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25%,加大重点地区细颗粒物污染治理力度。构建机动车船和燃料油环保达标监管体系。提高城市燃气化率。强化道路、施工等扬尘监管,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强重点流域、海域综合治理,严格保护良好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加强水质较差湖泊综合治理与改善。推进水功能区分区管理,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综合防治。实施土壤污染分类分级防治,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 

   第二节 大力推进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减排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实施限期整改。城市建成区内污染严重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改革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全国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对中小型燃煤设施、城中村和城乡结合区域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沿海和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沿线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 

   第三节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加大重点区域、有色等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建设。推进核设施安全改进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 

   第四节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运系统,提高垃圾焚烧处理率,做好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改造,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建立全国统一、全面覆盖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测监控系统,推进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 

   第五节 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 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责任,开展环保督察巡视,建立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推行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和城乡协同治理模式。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统一监管,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严格环保执法,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 

   第四十五章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第一节 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保护培育森林生态系统。发挥国有林区林场在绿化国土中的带动作用。创新产权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植树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扩大退耕还林还草,保护治理草原生态系统,推进禁牧休牧轮牧和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加强“三化”草原治理,草原植被综合盖度达到56%。保护修复荒漠生态系统,加快风沙源区治理,遏制沙化扩展。保障重要河湖湿地及河口生态水位,保护修复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建立湿地保护制度。 

   第二节 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 坚持源头保护、系统恢复、综合施策,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强化三江源等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加大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生态走廊、三峡库区等区域生态保护力度,推进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支持甘肃生态安全屏障综合示范区建设。开展典型受损生态系统恢复和修复示范。完善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制度。有步骤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 

   第三节 扩大生态产品供给 丰富生态产品,优化生态服务空间配置,提升生态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保护力度,加强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适度开发公众休闲、旅游观光、生态康养服务和产品。加快城乡绿道、郊野公园等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森林城市,建设森林小镇。打造生态体验精品线路,拓展绿色宜人的生态空间。 

   第四节 维护生物多样性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完善观测体系。科学规划和建设生物资源保护库圃,建设野生动植物人工种群保育基地和基因库。严防并治理外来物种入侵和遗传资源丧失。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严厉打击象牙等野生动植物制品非法交易。 

   第四十六章 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主动控制碳排放,落实减排承诺,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第一节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推进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到峰值。深化各类低碳试点,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实行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核证和配额管理制度。健全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碳排放标准体系。加大低碳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力度。 

  

   第二节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力布局等经济社会活动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适时制定和调整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计划。加强气候变化系统观测和科学研究,健全预测预警体系,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 

   第三节 广泛开展国际合作 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积极承担与我国基本国情、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义务,落实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国家自主贡献。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谈判,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深化气候变化多双边对话交流与务实合作。充分发挥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作用,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第四十七章 健全生态安全保障机制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态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能力,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第一节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建立森林、草原、湿地总量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财政支持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机制。建立覆盖资源开采、消耗、污染排放及资源性产品进出口等环节的绿色税收体系。研究建立生态价值评估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实物量核算账户。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落实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第二节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 建立健全国家生态安全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对生态风险开展全面调查评估。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网络,完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严格环境损害赔偿,在高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第四十八章 发展绿色环保产业 培育服务主体,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完善政策机制,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 

   第一节 扩大环保产品和服务供给 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开展小城镇、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推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产品走出去。统筹推行绿色标识、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完善煤矸石、余热余压、垃圾和沼气等发电上网政策。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产业体系。 

   第二节 发展环保技术装备  增强节能环保工程技术和设备制造能力,研发、示范、推广一批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加快低品位余热发电、小型燃气轮机、细颗粒物治理、汽车尾气净化、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泥资源化、多污染协同处理、土壤修复治理等新型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高效热泵、半导体照明、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 

  

   第十一篇 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第五十一章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第三节 共创开放包容的人文交流新局面 广泛开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 环保 、卫生及中医药等领域合作。 

   第十二篇 深化内地和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合作发展

   第二节 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 加深内地同港澳在社会、民生、文化、教育、 环保 等领域交流合作,支持内地与港澳开展创新及科技合作,支持港澳中小微企业和青年人在内地发展创业。   

   第十三篇 全力实施脱贫攻坚

   第五十六章     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第一节 创新扶贫开发方式 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转移就业、易地扶贫搬迁 、生态保护扶贫 、教育培训、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约5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第五十八章 完善脱贫攻坚支撑体系  

   第一节 强化政策保障 对在贫困地区开发 水电 矿产资源 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完善 资源开发收益分享机制 ,使贫困地区更多分享开发收益。 

   第十四篇 提升全民教育和健康水平

   第六节 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 建立大宗、道地和濒危药材种苗繁育基地,促进中药材种植业 绿色发展 。 

   第十七篇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第七十二章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第一节 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和应急救援、监察监管能力等建设。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 环保 搬迁工程。 

   第二节 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高抵御气象、水旱、地震、地质、海洋等 自然灾害 综合防范能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完善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体系。建立城市避难场所。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资源统筹利用水平。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第四节 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加强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重要基础设施的风险管控体系,增强突发事件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能力,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强化 危险化学品处置 海上溢油 、水上搜救打捞、 核事故应急 、紧急医疗救援等领域核心能力,加强应急资源协同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境外涉我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第七十三章 建立国家安全体系  

   第一节 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制机制 制定实施政治、国土、经济、社会、 资源 、网络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明确中长期重点领域安全目标和政策措施,提高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 

   第三节 防范化解经济安全风险 提高 能源 矿产资源 水资源 、粮食、 生态环保 、安全生产、网络等方面风险防控能力。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
李克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林业厅
省林草局生态保护修复处举办吉林省2020年造林绿化培训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