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要做到"三个坚决""四个从严"

11.11.2016  17:34

王长久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大主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个重要文件,表明了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决心,开创了党的建设的崭新格局和全新境界。市委要求,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好全会精神,在全市掀起学习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战略部署上来。

  实现党在新时代的使命,必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我市正在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力推进新一轮振兴发展,全面系统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坚定不移地以六中全会精神统揽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意义重大。即日起,市纪委与本报联合推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专栏,以署名文章、专访、综述等多样的报道形式,系列宣传聚焦全市各地各部门、各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新认识、新举措和新成果。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新举措,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战略部署,主题鲜明、意义重大、成果丰硕。贯彻落实好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必须自觉做到“三个坚决”、“四个从严”。

   做到“三个坚决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六中全会最重大的战略决策,就是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实践一再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时代大势,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赢得党心民心。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是全党的郑重选择,是广大党员和人民的心愿,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认同核心,在政治上维护核心,在行动上紧跟核心,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全会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实践,深入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从严治党、怎样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大问题。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立场坚定做表率,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规为基本准绳,坚持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踏上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

  三、坚决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的重大制度成果。《准则》和《条例》,相辅相成指向明确,一柔一刚同向发力,从管党治党的制度层面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进行了顶层设计,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要深刻领会《准则》《条例》的精神实质,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不力的问题,对于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认真解决自身在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做到“四个从严

  一是要求从严。党章党规,是所有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必须从严上要求,才能在实处着力。要遵循党章、遵照党规,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对党员干部的制度规定和具体要求的同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对全市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使纪律要求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增强操作性、程序性,为党员干部带上“紧箍咒”,形成刚性约束。同时,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契机,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让大家都能够明确各种纪律要求,知道哪些应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碰都不能碰,知道红线、底线在哪,真正按照纪律要求去做。

  二是监督从严。要进一步织密监督这张大网,增加监督频率,增强监督效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挽救,筑牢抓早抓小拦洪坝;全视角、全覆盖、全监控,架起动辄则咎监督网。让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在网内接受监督,没有死角,没有空白点,没有特殊人。这就要求我们要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执纪更严,能力更强。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使所有党员干部都在我们的监控范围之内,凡是“神情”有反常的,就得找过来问问情况;有“搞小动作”的,就得及时处理;有“搞大动作”的,就得惩戒制止;有“搞破坏”的,就得清理出场,体现党内监督全覆盖,以此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是执纪从严。要突出纪律审查“三类重点”,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按“五种方式”处置问题线索,严格执行“六大纪律”。既要重视运用前三种形态在批评教育和纪律层面解决问题,提醒教育能解决就提醒教育,需要纪律处分就给予纪律处分,通过加大前三种形态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第四种形态。也要用第四种形态来断后兜底,对纪律层面怎么也解决不了的就移送司法机关,对极少数违法犯罪的不能以纪律处理了事,该用哪种形态,就用哪种形态。

  四是问责从严。中央一再强调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在日常监督,特别是纪律审查过程中,要抓住“关键少数”,紧紧盯住党委(党组)、纪委、党委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善于发现因为失管失察、不管不查致使一个地方或单位发生严重腐败案件、窝案串案,发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案件线索,以及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失职失责的,要坚决追究党组织、纪检组织和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

  (作者系长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唐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