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措施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11月21日至12月2日,按照省局《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的文件》要求,辽源市食药监局开展了对全市市直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执法检查行动。行动期间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6家,托幼食堂7家。
一是加强市辖区内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指导和督查力度,加强沟通协作,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和强化学校集体食堂食品安全各项职责,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加强对食品经营店(档)的清理检查。全面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证照、进购销台账等相关记录,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秩序有序、健康。
三是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食堂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等制度,督促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及严格按照要求作业,及时发现和防控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四是协调市教育局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要求各学校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校会、宣传栏、校园广播、显示屏、横额、短信平台、校讯通、校园网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学校周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基层网络作用强化宣传。要求各类媒体舆论加强引导,让学生、群众认识到无证照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潜在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学生、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是组织快检队专业人员,重点针对蔬菜、水产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酱腌菜等重点食品及餐饮用具,进行了取样快检。
此次检查中,共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点14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并在一周内督促整改到位。下一步,辽源市食药监局将对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对未按时限整改到位的,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