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笔误惹官司 蛟河法官人性化办案

29.01.2015  11:20

1月23日,蛟河市八旬老人郑某在家中,从蛟河市人民法院办案人张岩手中接过6000元土地转包费,老两口拉着张岩的手一再表示感谢。

  1月23日,蛟河市八旬老人郑某在家中,从蛟河市人民法院办案人张岩手中接过6000元土地转包费,老两口拉着张岩的手一再表示感谢。

 

  这得从一场官司说起。郑某老两口都近80岁了,因年老无力耕种土地,将自己的1公顷土地转包给韩某耕种,每年转包费3000元。双方签订合同时写明转包期为5年,但具体转包时间却书写错误,转包起始时间为2013年,终止时间应为2018年,结果写成了2019年。

 

  此笔误实际上对转包合同整体并未产生影响,但韩某却认为郑某老两口诈骗,双方理论的过程中发生口角。郑某老两口一气之下单方违约,拒绝履行剩余年限的土地转包合同。韩某就此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郑某承担违约责任。 

 

  蛟河市人民法院办案人张岩在开庭前了解到,郑某老两口一辈子待人和气、与人无争,不料这么大岁数被告上法庭,精神上很受打击,几近崩溃。

 

  考虑到被告郑某老两口年纪较大,如果双方对簿公堂,情绪更加难以控制,矛盾可能会激化。于是,办案人决定在开庭前对此案进行调解,一方面通过电话与双方反复沟通,详细了解双方矛盾症结所在;另一方面及时联系被告律师,让其帮忙做郑某老两口工作,缓和老人过激情绪;同时及时与原告取得联系,劝导其尊重老人,体谅老人的难处。 

 

  在取得原告认同的基础上,1月22日,办案人张岩马上联系被告律师一同赶往郑某老两口的住处,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由被告律师当场重新拟定双方认可的转包合同,将一年一给付转包费变为四年分两次给付转包费。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原告当场表示撤回起诉。

 

  次日,办案人张岩再次专程赶到郑某家中,将两年的土地转包费6000元交到老人手中。

 

  (记者/刘巍 实习生/刘宇佳 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