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诈骗百余万 走投无路终自首

13.04.2016  16:54

  近年来,汽车租赁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逐渐兴起,但在管理上,还很不规范且漏洞较多,成为一些不法分子行骗的目标。 

  近日,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由汽车租赁引发的诈骗案件,被告人王某某因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案情 回顾  

  王某某于2015年4月至10月间,先后在7家汽车租赁公司以其真实身份租赁40多台汽车,后制作大量假机动车登记证书,将所租车辆低价销售,共计骗取被害人现金人民币120余万元,肆意挥霍后,最终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检 察 官 提 醒  

  1.在租用汽车时应提高防范意识、完备租赁手续、严格规范操作、对租车人的身份信息仔细核查,如出现租车人手机关闭、车载GPS信号异常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2.有购车意向的朋友应注意,机动车交易必须在国家指定的交易市场或合法经营企业进行,私下交易机动车辆属于违法行为,如车辆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者则有可能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切莫因贪图小利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