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禁止公办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职

27.11.2015  10:14

  核心提示|目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过半,义务教育依然面临很多备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根据11月26日发布的教育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义务教育专题报告,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打出“组合拳”严管校外培训机构

  问:目前有“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情况,并且存在大量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监管?

  王定华: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问题要打组合拳,单一的办法难以奏效。

  首先,禁止公办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职,教育部对此有明确禁令;学校不认可补习证书,校外机构获得的任何证书,在入学时都没有效果。

  再有,对“”机构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合法机构要按照国家法律约束自身行为。教育部也将推进相关的立法修法工作,特别是在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中作出一些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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